(一)加强了养老公共服务的法规制度供给
2014年12月31日青岛市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青岛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从发展原则、规划与设施建设、服务体系、服务规范与监督、扶持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规定,为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使青岛市成为全国唯一为养老立法的副省级城市。制定《“十二五”养老产业发展规划》,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各市区也相应出台了落实政策,如市南区《市南区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崂山区《关于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工作意见》等。这些法规制度的出台实施,起到了养老公共服务供给的政策稳定器和推进器的作用。(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