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困难的生活自理老年人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经济困难的生活自理老年人

广东省自2006年开始进行城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以来,珠三角地区一些城市开展了一些居家养老服务活动,出台了一些政策,主要是针对生活还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例如广州市规定经济困难老年人在老年人助餐中可以免费或少交费,还可以申请一定的家政服务等;深圳市规定60岁以上的特困老年人、低保家庭老年人和重点优抚对象老年人每月给予300元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用于支持家庭养老。珠三角地区其他城市也有一些类似政策和做法。但是就全省而言,对经济困难生活能自理的老年人而言并没有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发放养老服务补贴,省里也没有具体的文件规定。(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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