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呼吸衰竭

更新于 2026年10月20日 版权声明
第二节 急性呼吸衰竭

呼吸系统疾病如严重呼吸系统感染、急性呼吸道阻塞性病变、重度哮喘、急性肺水肿、肺血管疾病等所导致肺通气和(或)换气障碍;急性颅内感染、颅脑外伤、脑血管病变(脑出血、脑梗死)等可直接或间接抑制呼吸中枢;脊髓灰质炎及颈椎外伤等可损伤神经-肌肉传导系统,引起肺通气不足。上述各种病因均可导致急性呼吸衰竭。

【诊断要点】

1.临床表现

(1)呼吸困难:初始为呼吸频率增快,继而加重出现呼吸困难,可出现三凹征。中枢性疾病或中枢神经抑制药物所致的呼吸衰竭,表现呼吸节律的改变,出现潮式呼吸、比奥呼吸等。同时出现发绀、缺氧表现。

(2)精神神经症状:急性缺氧可出现神经错乱、昏迷、抽搐等;合并CO2潴留,可出现嗜睡、淡漠、扑翼样震颤,甚至呼吸骤停。

(3)循环系统表现:常见的为心动过速;严重低氧血症和酸中毒可引起心肌损害,出现周围循环衰竭,导致血压下降、心律失常、心搏停止。

(4)消化和泌尿系统表现:严重呼吸衰竭可引起谷丙转氨酶和血浆尿素氮升高,胃肠道黏膜屏障功能受损可导致胃肠道黏膜充血水肿、糜烂渗血,引起上消化道出血。

2.辅助检查

(1)血气分析:对判断呼吸衰竭和酸碱失衡的严重程度及指导治疗有重要意义。

(2)肺功能检测:虽有些重症患者检测受限,但仍可通过肺功能检测判断通气功能障碍的性质(阻塞性、限制性、混合型)。

(3)胸部影像学检查:包括X线、CT等,可发现肺部或其他的基础病变,有助于病因判断。

(4)纤维支气管镜检查:有助于明确气道疾病或获取病理学证据。

【治疗要点】

总体治疗原则:

1.加强呼吸支持,包括保持呼吸道通畅、纠正缺氧和改善通气等。(https://www.daowen.com)

2.呼吸衰竭病因和诱因的治疗。

3.加强一般支持治疗及对其重要脏器功能的监测和支持。具体如下。

(1)保持呼吸道通畅(最基本、最重要)。

(2)氧疗

①保证吸氧浓度原则:保证PaO2迅速提高到60mm Hg后指尖血氧饱和度达90%以上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吸氧浓度。

②吸氧方式:鼻导管或鼻塞吸氧(简单、方便但氧浓度不恒定);面罩吸氧(吸氧浓度相对稳定但影响咳嗽、进食)。

③吸入氧浓度与氧流量的关系:吸入氧浓度(%)=21+4×氧流量(L/min)。

(3)增加通气量,改善CO2潴留。

①应用呼吸兴奋药:主要药物为尼可刹米、洛贝林。主要适用于以中枢抑制为主、通气量不足引起的呼吸衰竭,不宜用于以肺换气功能障碍为主的呼吸衰竭。

②机械通气:无创机械通气或有创机械通气。

(4)病因治疗:针对引起急性呼吸衰竭的原发病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是治疗呼吸衰竭的根本。

(5)一般支持疗法

①纠正电解质紊乱、酸碱平衡失调等。

②其他重要脏器功能的监测与支持。

③对其他脏器功能进行监测,避免出现肾、消化道等功能障碍,若出现及时纠正,避免出现多脏器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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