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讨论
(一)关于特种医学
增设特种医学一级学科意见总体比较一致,对于特种医学一级学科应该包含哪些二级学科,主要的矛盾在于是否包含法医学。专业设置的调整不仅涉及高校和政府,行业也与之密切相关,并通过相关教育组织来表达其诉求。高校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医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将法医学由二级学科调整为一级学科,其理论依据是法医学按国家法律已定义了法医学及其5个亚学科,有特定研究对象、内涵、方法,已形成完整体系,与社会法制进步需求一致。而且法医学本科教育一直是一级学科,因此要求增设其为一级学科,但从调研数据看,此建议并不被大多数医学专家所认可。对于将法医学列入特种医学作为其二级学科的建议,也有专家提出不同看法:目前法医学作为独立一级学科并不成熟情况下,根据其学科属性,还是继续保留在基础医学下比较合适。
(二)关于护理学
护理学增设一级学科的设想酝酿已久,从调查结果也可见支持的意见比较一致。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和现代护理学的发展,护理学的内涵已从单纯的疾病护理转向关注人的整体健康,健康教育成为护理人员的根本任务。护理学形成相对完整的学科体系,有独立的研究内容和成熟的研究方法。随着医改的深化,社区卫生保健在我国的发展也已成为趋势,对社区护理高级人才的需求迅速增加。学科目录发挥着规范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指导作用。通过专业设置与调整,提高各类专门人才的质量,使各类专业人才的结构比例合理化,达到与市场需求的较好吻合,专业设置与调整也就合理化了。从国际上看,包括英国、美国、加拿大等主要发达国家的护理学科均是独立设置的一级学科。综合看来,护理学增设为一级学科的条件已比较成熟。
(三)关于医学技术(https://www.daowen.com)
在美国的学科目录中有健康相关专业医学技术类技师,但我国目录中并没有医学技术类专业的设置,而当前医学的高速发展迫切需要大量掌握先进医疗仪器操作技能或医学专门技术的高级医学技师配合临床医师工作。专业设置是指高等学校专业根据科学分工和产业结构的需要所设置的学业门类的一种存在状态。从医学发展的大背景看,医学技术的设置确有必要,但是在相应二级学科的设置问题上,尤其是在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方面,与临床医学的学科界限如何划分却还有点模糊。目前我国从事该专业的人员构成中既有医师也有技师。从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看,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的医师工作范围已从诊断扩大到介入治疗,而优秀的影像诊断医师往往需要具备临床医学的背景和工作基础。同时,该专业中也有部分人员为专职技师,主要从事技术方面工作,并不直接面向病人。因此在设置医学技术一级学科时,对于这2个专业的划分尤其需予以重视,否则最终对该学科的发展会产生长远的不利影响。
(四)临床医学如何拆分
临床医学是目前整个学科目录中最庞大的一级学科,不仅有18个二级学科,其二级学科内科学和外科学下还有16个三级学科。这样的架构使医学学科在教育资源分配的时候经常处于不利的状况,且临床医学下许多学科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学科内涵也较以前有很大改变。临床医学一级学科继续维持原状还是将其拆分为若干一级学科,是本次医学领域学科目录调整的焦点。从调查结果看,67%的专家认为应该拆分,且41%的专家选择了按照方案2拆分。分析显示,临床医学专业背景的专家更倾向拆分,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批准时间较晚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授权相对低的医学院校更倾向拆分。对这类学校来说,其发展受到资源限制的情况更为突出,其拆分意愿也更为强烈。从医学门类角度来说,今后教育部按一级学科口径进行管理,拆分临床医学或许对医学的学科发展更为有利。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医学领域一级学科调整的具体建议是:增设特种医学一级学科,法医学继续保留在基础医学中;增设护理学一级学科;增设医学技术一级学科,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涉及技师培养有关的部分可放在其中;临床医学拆分为若干一级学科,除护理学和医学技术分出外,将内科学各三级学科和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和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等学科归为内科学类,将外科学各三级学科和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麻醉学、急诊与危重医学等学科归为外科学类。
(本文收录于《中国学校卫生》2011年第32卷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