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偿债能力基本情况分析
(一)长期偿债能力基本情况分析的含义与方法
长期偿债能力基本情况分析是关于企业报告期长期偿债能力的既有水平较一定对象和一定标准相对强弱所进行的判断和评价。
从前述对长期偿债能力基本情况分析的理论解释,可以确定对长期偿债能力基本情况的分析也将采用比率分析与比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与短期偿债能力一样,长期偿债能力的强弱也是人的主观感受,也是将企业的实际偿债能力与偿债能力的合理水平、理论水平甚至理想水平、应有水平对比后得出的结论。而长期偿债能力强或弱的程度,是将本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与其他企业,尤其是与同行业企业包括同行业先进企业相对比的结果。
由于表示长期偿债能力的指标非常复杂,有的有其合理数值,有的有其理论数值,有的虽然没有合理数值或理论数值,但有其自身的特定道理,所以,进行长期偿债能力基本情况分析不仅需要用到经验标准,还需要用到行业标准甚至社会标准。
(二)长期偿债能力基本情况分析的具体操作与判断和评价标准
长期偿债能力基本情况分析,要用到表示长期偿债能力的资产债务关系及其所属指标、收益债务关系及其所属指标、现金流量债务关系及其所属指标。
1.资产债务关系指标分析
利用资产债务关系指标进行长期偿债能力基本情况分析,是将本企业资产负债率、资产权益率和产权比率的报告期实际数值与其合理数值或称经验标准进行对比,并根据比较结果对企业报告期各项指标值的合理程度做出判断,进而对企业报告期长期偿债能力的相对强弱做出评价。
资产负债率的报告期实际数值在40%~60%,说明企业报告期的该指标值相对合理,长期偿债能力相对较强。
资产权益率的报告期实际数值在60%~40%,说明企业报告期的该指标值相对合理,长期偿债能力相对较强。
产权比率的报告期实际数值小于100%,说明债务的绝对数额小于所有者权益的绝对数额,权益资金对债务偿还的保证程度较高,企业的债务负担较轻,长期偿债能力相对较强。
在M股份有限公司案例中,由表2-1的资产负债表可知,该企业报告期的资产总额为29 621万元,负债总额为22 83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6 783万元。假定案例企业所在行业的资产负债率、所有者权益比率、产权比率的先进数值分别为61%,39%和156%;平均数值分别为68%,32%和213%。据此,可对该企业报告期的资产负债率、所有者权益比率、产权比率做如下计算,并对该企业报告期长期偿债能力的基本情况做出相应的分析判断和评价。
为了方便比较,现将各个资产债务关系指标的报告期实际数值和比较标准数值汇总,如表6-7所示。
表6-7 资产债务关系指标的报告期实际数值与比较标准数值汇总表
根据表6-7所列示的数据,可以做出以下分析判断和结论:
从与合理数值或理论数值比较的角度看,该企业报告期的资产负债率和所有者权益比率指标的实际数值均没有达到合理状态。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7.10%,超出了其合理区间的上限(60%),说明该企业的债务负担较重,资产对债务偿还的保障程度较低,长期偿债能力较弱。所有者权益比率为22.90%,远远低于其合理区间的下限(40%),说明在企业的全部资产中,由权益资金形成的资产所占比重较小,而由债务资金形成的资产所占比重较大,债务负担较重,所有权属所有者的资产对债务偿还的保证程度较低,长期偿债能力较弱。而336.69%的产权比率,远远超过了其理论数值100%,意味着该企业的财务结构中,债务资金是权益资金的3.3倍还多。在这种比例关系下,权益资金对债务的偿还几乎没有保证能力。
从与行业先进数值比较的角度看,本企业报告期的资产负债率超出合理区间上限的程度(77.1%-60%)大于先进数值超出合理区间上限的程度(61%-60%),所有者权益比率超出合理区间下限的程度(22.90%-40%)大于先进数值超出合理区间下限的程度(39%-40%),产权比率超过理论数值的程度(336.69%-100%)大于先进数值超过理论数值的程度(156%-100%)。这些对比关系说明,该企业报告期的长期偿债能力不及行业中的先进企业,比行业中的先进企业要弱。
从与行业平均数值比较的角度看,本企业报告期的资产负债率超出合理区间上限的程度(77.1%-60%)大于平均数值超出合理区间上限的程度(68%-60%),所有者权益比率超出合理区间下限的程度(22.90%-40%)大于平均数值超出合理区间下限的程度(32%-40%),产权比率超过理论数值的程度(336.69%-100%)大于平均数值超过理论数值的程度(213%-100%)。这些对比关系说明,该企业报告期的长期偿债能力不及行业中的大多数企业,比行业中的大多数企业要弱。
综合以上情况,对案例企业报告期长期偿债能力基本情况分析的总体结论是:长期偿债能力较弱,不但不及行业中的先进企业,而且还不及行业中的大多数企业,处于行业中的落后地位。
2.收益债务关系指标分析
利用收益债务关系指标进行长期偿债能力基本情况分析,是将本企业利息保证倍数、到期债务本息保证倍数的报告期实际数值与其社会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对比,并根据比较结果对企业报告期各项指标值的高低做出判断,进而对企业报告期长期偿债能力的相对强弱做出评价。
利息保证倍数的报告期实际数值大于其社会平均数值、行业平均数值或同行业先进企业的先进数值,说明企业报告期利息保证倍数的指标值较高,息前税前利润对债务利息支付的保证程度较高,长期偿债能力相对较强。
到期债务本息保证倍数的报告期实际数值大于其社会平均数值、行业平均数值或同行业先进企业的先进数值,说明企业报告期到期债务本息保证倍数的指标值较高,息前税前利润对到期债务本金偿还和全部债务利息支付的保证程度较高,长期偿债能力相对较强。
由表2-1的资产负债表可知,该企业短期借款的报告期期初数值为148万元、期末数值为172万元,1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务的报告期期初数值为1 531万元、期末数值为2 185万元。由表3-1的利润表可知,该企业报告期的利润总额为1 581万元,利息(财务费用)为51万元。假定该企业所在行业利息保证倍数的行业先进数值为28倍,行业平均数值为20倍;到期债务本息保证倍数的行业先进数值为0.90倍,行业平均数值为0.85倍。据此,可对该企业报告期的息前税前利润、平均到期债务和利息保证倍数、到期债务本息保证倍数做如下计算,并对该企业报告期长期偿债能力的基本情况做出相应的分析判断和评价。
报告期息前税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1 581+51=1 632(万元)
为了方便比较,现将各个收益债务关系指标的报告期实际数值和比较标准数值汇总,如表6-8所示。(https://www.daowen.com)
表6-8 收益债务关系指标的报告期实际数值与比较标准数值汇总表
根据表6-8所列示的数据,可以做出以下分析判断和结论:
从与合理数值或理论数值比较的角度看,该企业报告期的利息保证倍数为32倍,大大超过了公认的3倍的合理数值,说明收益对债务利息支付的保证程度很高,偿付债务利息的能力较强。但是,该企业报告期的到期债务本息保证倍数仅为0.79倍,距其理论数值尚有0.21的差距,说明收益对到期债务本金偿还和债务利息支付的保证程度只有不到80%,偿还到期债务本息的能力较弱。
从与行业先进数值比较的角度看,该企业报告期的利息保证倍数(32倍)大于行业先进数值(28倍),但到期债务本息保证倍数(0.79倍)小于行业先进数值(0.90)。这说明该企业偿付债务利息的能力比行业中的先进企业要强,但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尤其是偿还到期债务本金的能力比行业中的先进企业要弱。
从与行业平均数值比较的角度看,该企业报告期的利息保证倍数(32倍)大于行业平均数值(20倍),但到期债务本息保证倍数(0.79倍)小于行业平均数值(0.85),同样说明该企业偿付债务利息的能力比行业中的大多数企业要强,但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尤其是偿还到期债务本金的能力比行业中的大多数企业要弱。
利息保证倍数和到期债务本息保证倍数两个分析指标所释放的关于该企业报告期长期偿债能力的不同信息,不会影响分析主体对案例企业长期偿债能力基本情况的判断。因为在偿债问题上,毕竟偿还债务本金是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而且在表示企业长期偿债能力方面,债务本息保证倍数较利息保证倍数更全面、更周到。但很高的利息保证倍数从更深层次上说明该企业不会出现债务危机,至少在短期内不会出现债务危机,长期偿债能力中也包含着向好的元素。
综合以上情况,对案例企业报告期长期偿债能力基本情况分析的总体结论是:长期偿债能力较弱,既不及行业中的大多数企业,更不及行业中的先进企业,处于行业中的落后地位;但不会出现债务危机,至少在近期内不会出现债务危机。
这一分析结论,较之于利用资产债务关系指标进行的长期偿债能力基本情况分析的分析结论更具体、更深入。
3.现金流量债务关系指标分析
利用现金流量债务关系指标进行长期偿债能力基本情况分析,是将本企业利息偿付比率、到期债务本息偿付比率、强制性现金支付比率的报告期实际数值与其社会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对比,并根据比较结果对企业报告期各项指标值的高低做出判断,进而对企业报告期长期偿债能力的相对强弱做出评价。
利息偿付比率的报告期实际数值大于其社会平均数值、行业平均数值或同行业先进企业的先进数值,说明企业报告期利息偿付比率的指标值较高,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对债务利息支付的保证程度较高,长期偿债能力相对较强。
到期债务本息偿付比率的报告期实际数值大于其社会平均数值、行业平均数值或同行业先进企业的先进数值,说明企业报告期到期债务本息偿付比率的指标值较高,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对到期债务本金和全部债务利息偿付的保证程度高,长期偿债能力相对强。
强制性现金支付比率的报告期实际数值大于其社会平均数值、行业平均数值或同行业先进企业的先进数值,说明企业报告期强制性现金支付比率的指标值较高,现金流入对必须发生的现金流出的保证程度较高,剩余现金流入可以用来改善企业的偿债能力,长期偿债能力相对强。
在M股份有限公司案例中,由表2-1的资产负债表可知,该企业短期借款的报告期期初数值为148万元、期末数值为172万元,1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务的报告期期初数值为1 531万元,期末数值为2 185万元。由表3-1的利润表可知,该企业报告期的利息(财务费用)为51万元。由表4-1的现金流量表可知,该企业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为11 054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量为10 716万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为338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量为87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量为2 747万元。假定该企业所在行业利息偿付比率的行业先进数值为315%,行业平均数值为287%;到期债务本息偿付比率的行业先进数值为25.25%,行业平均数值为19.80%;强制性现金支付比率的行业先进数值为124.8%,行业平均数值为112.63%。据此,可对该企业报告期的平均到期债务、现金流入总量、必须发生的现金流出量和利息偿付比率、到期债务本息偿付比率、强制性现金支付比率做如下计算,并对该企业报告期长期偿债能力的基本情况做出相应的分析判断和评价。
报告期平均到期债务=平均短期借款+平均1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务
报告期现金流入总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量+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量
=11 054+87+2 747=13 888(万元)
报告期必须发生的现金流出量
=经营现金流出量+偿还到期债务本金的现金流出量+支付全部债务利息的现金流出量
=10 716+2 018+51=12 785(万元)
为了方便比较,现将各个现金流量债务关系指标的报告期实际数值和比较标准数值汇总,如表6-9所示。
表6-9 现金流量债务关系指标的报告期实际数值与比较标准数值汇总表
根据表6-9所列示的数据,可以做出以下分析判断和结论:
从与理论数值比较的角度看,该企业报告期的利息偿付比率为662.75%,大大超过了其理论数值100%,说明现金净流量对债务利息支付的保证程度很高,偿付债务利息的能力较强。该企业报告期的到期债务本息偿付比率为16.34%,远低于其理论数值100%,说明现金净流量对到期债务本金偿还和债务利息支付的保证程度较低,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尤其是偿还到期债务本金的能力较弱。该企业报告期的强制性现金支付比率为108.63%,也超过了其理论数值100%,说明现金流入量对必须发生的现金流出量的保证程度较高,现金流入的剩余部分将对偿债能力的改善产生积极影响。
从与行业先进数值比较的角度看,该企业报告期的利息偿付比率(662.75%)高于行业先进数值(315%),但到期债务本息偿付比率(16.34%)和强制性现金支付比率(108.63%)均低于行业先进数值(25.25%和118.80%)。这说明该企业偿付债务利息的能力比行业中的先进企业要强,但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尤其是偿还到期债务本金的能力比行业中的先进企业要弱,而且偿债能力改善的潜力不及行业中的先进企业。
从与行业平均数值比较的角度看,该企业报告期的利息偿付比率(662.75%)高于行业平均数值(287%),但到期债务本息偿付比率(16.34%)和强制性现金支付比率(108.63%)也均低于行业平均数值(19.80%和110.63%)。这说明该企业偿付债务利息的能力比行业中的大多数企业要强,但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尤其是偿还到期债务本金的能力比行业中的大多数企业要弱,而且偿债能力改善的潜力也不及行业中的大多数企业。
与收益债务关系指标分析一样,利息偿付比率和到期债务本息偿付比率两个分析指标所释放的关于该企业报告期长期偿债能力的不同信息,也不会影响对案例企业长期偿债能力基本情况的判断。很高的利息偿付比率和较高的强制性现金支付比率,从更深层次上又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在该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中,仍然包含着向好的元素,不会出现债务危机,至少在短期内不会出现债务危机。二是该企业具有长期偿债能力改善的可能性和潜力,但力度不大。
综合以上情况,对案例企业报告期长期偿债能力基本情况分析的总体结论是:长期偿债能力较弱,既不及行业中的大多数企业,更不及行业中的先进企业,处于行业中的落后地位;虽然在近期内不会出现债务危机,但偿债能力改善的潜力有限。
这一分析结论,较之于利用资产债务关系指标和收益债务关系指标进行的长期偿债能力基本情况分析的结论更具体、更深入。
与短期偿债能力分析相同,不管长期偿债能力基本情况分析的结论是长期偿债能力强还是长期偿债能力弱,都应该对长期偿债能力做进一步分析,即进行长期偿债能力变动情况分析,以便把静态分析上升为动态分析,把对结果的分析上升为对过程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