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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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人民政府是新乐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新乐市人民政府对新乐市人民代表大会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新乐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新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新乐市人民政府行使职权。新乐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由新乐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乐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工作。自200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新乐市人民政府辖1个街道办事处、8个镇、3个乡,无变化。新乐市人民政府机关驻地:新乐市长寿路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