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会计科目设置
2026年01月15日
二、
会计科目设置
商业银行办理票据贴现业务,应设置“贴现资产”科目进行核算。“贴现资产”为资产类账户,核算商业银行办理商业票据的贴现、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出的资金,商业银行买入的即期外币票据,也通过该科目核算。该科目可按贴现类别和贴现申请人,分“面值”“利息调整”项目进行明细核算。(https://www.daowen.com)
商业银行办理贴现时,按贴现票面金额,借记“贴现资产——面值”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吸收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贴现资产——利息调整”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商业银行按计算确定的贴现利息收入,借记“贴现资产——利息调整”账户科目,贷记“利息收入”账户科目。
贴现票据到期,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等科目,按贴现的票面金额,贷记“贴现资产——面值”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调整金额的,也应同时予以结转。该账户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商业银行办理的贴现、转贴现等业务融出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