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收款业务的核算
(一)委托收款的概念
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这种结算方式同城、异地均可使用,适用于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委托银行收取款项。委托收款结算方式不受金额起点限制,便于收款人主动收取款项。
(二)委托收款的基本规定
(1)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2)委托收款不受金额起点限制,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
(3)委托收款结算款项的划回方式,分邮划和电划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4)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
(5)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并连同有关债务证明一起交收款人。
(6)付款人审查有关债务证明后,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需要拒付的,可以在接到付款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办理拒绝付款。
(三)委托收款业务的核算
(1)收款人开户行受理委托收款的处理。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填制一式五联委托收款凭证,第一联回单,第二联贷方凭证,第三联借方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电划依据),第五联付款通知。收款人在第二联签章后,连同有关债务证明提交开户行。
收款人开户行收到并审核无误后,进行发出委托收款登记交易处理,录入有关信息,系统自动登记“发出委托收款登记薄”,第一联托收凭证退收款人,第二联专夹保管,第三联加盖结算专用章连同第四、五联托收凭证及有关债务证明一并寄付款人开户行。
(2)付款人开户行的处理。付款人开户行收到收款人开户行寄来的第三、四、五联托收凭证及有关债务证明,审查无误后,在凭证上注明收到日期,进行收到委托收款登记交易处理,录入有关信息,系统自动登记“收到委托收款登记簿”。以单位为付款人的,付款人开户行将第五联托收凭证加盖业务公章后,连同有关债务证明一并交付款人通知其付款。
以银行为付款人的,付款人开户行应当在当日主动将款项划给收款人;以单位为付款人的,付款人开户行应及时通知付款人付款,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若付款人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银行应于付款人接到通知的次日起第4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若付款人提前收到由其付款的债务证明,并同意付款的,则银行应于债务证明的到期日付款;若付款人未于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在债务证明到期日之前的,银行应于债务证明到期日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1)付款人为银行的处理。
①全额付款的处理。银行接到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按规定付款时,进行委托收款到期付款交易处理,承付方式选择“全额付款”,并根据情况选择行内汇划、大额支付、小额支付或同城交换等渠道办理委托收款划回,交易成功打印记账凭证,系统自动核销“收到委托收款登记簿”,第三、四(同城交换时此联需提出)、五联托收凭证及有关债务证明作记账凭证附件。会计分录为:
借:××科目
贷:清算资金往来(https://www.daowen.com)
②拒绝付款的处理。银行接到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经审查需要拒绝付款的(委托收款只能办理全部拒绝付款),应自收到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的次日起3日内填制拒付理由书。
银行进行委托收款到期付款交易处理,承付方式选择“拒绝付款”,系统自动核销“收到委托收款登记簿”。一联拒付理由书和第三联托收凭证留存备查,另两联拒付理由书连同债务证明和第四、五联托收凭证一并寄收款人开户行转交收款人。
2)付款人为单位的处理。
①全额付款的处理。银行按规定付款时,付款人账户有足够款项支付的,其办理划款的手续与前述付款人为银行的全额付款的处理相同。第三、四联(同城交换时此联需提出)托收凭证、有关债务证明和付款通知书作记账凭证附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付款人
贷:清算资金往来
②无款支付的处理。银行按规定付款时,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全部款项的,银行进行委托收款到期付款交易处理,承付方式选择“无款支付”,系统自动核销“收到委托收款登记簿”。
银行打印三联付款人未付款项通知书,一联通知书和第三联托收凭证留存备查,另两联通知书连同第四联托收凭证及有关债务证明一并寄收款人开户行。
③拒绝付款的处理。付款人若办理拒绝付款的,应在接到付款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填制四联拒付理由书,连同债务证明及第五联托收凭证一并送交开户行。
银行审核无误后,进行委托收款到期付款交易处理,承付方式选择“拒绝付款”,录入相关信息,系统自动核销“收到委托收款登记簿”。银行将第一联拒付理由书退付款人,第二联拒付理由书连同第三联托收凭证留存备查,第三、四联拒付理由书连同债务证明和第四、五联托收凭证一并寄收款人开户行。
3)收款人开户行收到委托收款划回的处理。
①款项划回的处理。收款人开户行接到通过同城票据交换提入的第四联托收凭证,或根据接收的行内系统、大小额支付系统的支付信息打印汇款来账专业凭证,与留存的第二联托收凭证进行核对,第二联托收凭证作来账凭证附件,来账凭证收账通知联交收款人。同时,收款人开户行进行委托收款销记交易处理,录入相关信息,系统自动销记“发出委托收款登记簿”。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资金往来
贷: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收款人
②无款支付的处理。收款人开户行接到无款支付而退回的第四联托收凭证和第二、三联付款人未付款项通知书以及有关债务证明,核对无误后,在第二联托收凭证上注明“无款支付”字样。
收款人开户行进行委托收款销记交易处理,录入相关信息,系统自动销记“发出委托收款登记簿”。然后将第四联托收凭证及一联未付款项通知书和有关债务证明退收款人,另一联未付款项通知书与第二联托收凭证一并保管。
③拒绝付款的处理。收款人开户行接到第四、五联托收凭证及有关债务证明和第三、四联拒付理由书,核对无误后,在第二联托收凭证上注明“拒绝付款”字样。
收款人开户行进行委托收款销记交易处理,录入相关信息,系统自动销记“发出委托收款登记簿”。然后将第四、五联托收凭证及有关债务证明和第四联拒付理由书一并退收款人,第三联拒付理由书与第二联托收凭证一并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