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原保险均为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由于人不能以价值来衡量,因此寿险原保险多为给付性质而非补偿性质,其保险金额一般根据被保险人的需要和缴纳保费的多少确定,是一种定额保险。
寿险原保险具有储蓄性、保险金额定额给付的确定性、保险期限长期性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寿险原保险业务与非寿险原保险业务相比,在会计核算上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