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长期健康保险业务的核算
长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期限在1年以上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长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通常与长期人寿保险一起作为综合险出售。
长期健康保险是指保险期限在1年以上的健康保险。由于健康保险的风险程度高、技术难度大,长期健康保险一般单独出售。
(一)长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长期健康保险保费收入的核算
长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长期健康保险业务保费收入的核算与前述人寿保险业务相同,由会计部门以业务部门出具的“保费日结单”“保费收据”“银行存款解缴回单”等作为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入账。
(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核算
(1)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确认与计量。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为尚未终止的长期健康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保险公司应当在确认长期健康保险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并确认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负债。
(2)科目设置。保险公司应设置“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提取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科目,核算为尚未终止的长期健康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其中,“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为负债类科目,“提取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为损益类科目。
(3)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账务处理。它主要包括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计提、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充足性测试、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冲减、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转销、提取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期未结转。
①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计提。保险公司应当在确认长期健康保险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并确认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负债。会计分录为:
借:提取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贷: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②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充足性测试。保险公司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保险公司按照保险精算重新计算确定的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金额超过充足性测试日已提取的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的,应当按照其差额补提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保险公司按照保险精算重新计算确定的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金额小于充足性测试日已提取的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的,不调整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③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冲减。保险公司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的当期,应冲减相应的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贷:提取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④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转销。长期健康保险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保险公司应将相关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予以转销。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贷:提取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⑤提取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期末结转。期末,应将“提取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科目的余额结转“本年利润”科目。会计分录为:
借:本年利润
贷:提取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例9-17]201×年12月31日,乙人寿保险公司在确认某团体终身寿险保险合同保费收入时,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寿险责任准备金金额为120 000元;在确定某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保费收入时,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金额为150 000元。
乙人寿保险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 120 000
贷:寿险责任准备金 120 000
借:提取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150 000
贷: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150 000
(三)长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长期健康保险保险金给付的核算
长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长期健康保险业务保险金给付应通过“赔付支出”科目下的“死伤医疗给付”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保险公司应当在确定了实际应支付给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的当期,按照确定支付的给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的理赔费用金额,计入当期赔付支出;同时,应当按照确定支付的给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的理赔费用金额,冲减相应的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
[例9-18]长期健康险保单的被保险人王某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向乙人寿保险公司提出给付申请,业务部门审查后同意给付保险金80 000元,但须扣除宽限期内已确认但尚未收到的保费3 000元,乙人寿保险公司扣除此费用后,将剩余金额以转账支票进行支付。
乙人寿保险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长期健康险 80 000
贷:应收保费——王某 3 000
银行存款 77 000
借:长期健康险责任备金 80 000
贷:提取长期健康险责备金 8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