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支具的作用

二、支具的作用

在对病人提出装配或使用支具的建议之前,应详细了解和掌握支具的作用、适应证和禁忌证,有利于正确选择支具种类,掌握穿用方法。

(一)固定作用

固定病变部位,限制肢体和关节的异常活动,治疗关节炎症和外伤性损伤。对于不能接受手术治疗的患肢,可以通过固定和制动减轻疼痛,缓解肌肉痉挛,有利于消除软组织肿胀和炎症,促进组织愈合。

(二)稳定作用

肢体失去正常肌肉的控制和制动能力时,可利用支具对患肢关节进行制动控制,使关节保持稳定,并防止关节的反常活动,以利于患肢的站立和行走。如膝反屈畸形、迟缓性及痉挛性瘫痪等均可通过支具的稳定作用,使肢体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三)支撑作用

躯干或肢体失去骨骼支撑或肌肉牵拉力时,可利用支具对躯干或肢体进行支撑固定,使躯干可以直立,肢体可以支撑体重,减免患部的承重。最常见的是拐杖、脊柱支具和下肢支具等,可用于小儿麻痹后遗症的躯干肌和下肢肌肉的弛缓性瘫痪等。

(四)功能协助作用

防止身体畸形的产生或加重,保证骨骼正常生长发育。帮助肢体功能障碍的病人进行功能锻炼,恢复部分生活自理和工作能力。如四肢瘫痪病人,可设计支具帮助手的抓握功能;桡神经损伤腕下垂病人,可采用前臂及腕部衬托支具,使腕关节稳定于腕背伸功能位,以便于手指抓握等功能练习。(https://www.daowen.com)

(五)矫形作用

利用三点矫形原理,通过支具持久的支撑作用,在病人生长发育过程中,达到逐渐矫形、预防畸形发生或加重的目的。但支具的矫形功能只能用于青少年病人,在他们的生长发育过程中通过支具的矫形作用逐渐达到矫正畸形的作用。而对于成年人躯干或肢体的畸形或陈旧性外伤性畸形,单靠矫形支具难于达到矫形目的。

(六)功能补偿作用

补偿或加强截瘫或不全瘫肢体的部分功能,尤其对肢体已丧失的部分动力功能起替代作用。最常用的简单有效的动力装置是橡皮筋,如伸指弹力支具可起到补偿伸指功能的作用;伸腕指弹力支具可起到补偿伸腕指功能的作用。其次是弹簧,通过肢体承重或肌肉运动使力得到储存,当需抬腿时,弹簧将力释放而使支具产生动力。近年来又逐渐出现了气压和液压动力支具,更为现代化的当属微电脑控制的动力支具。

(七)保护作用

保护身体易受伤部位,防止肌腱、韧带和关节的过伸和拉伤。减免病变局部承重,促进病变愈合。

(八)限制作用

多用于脊髓灰质炎后遗症和脊髓损伤的病人,限制下肢关节的反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