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诊断依据

三、诊断依据

1.高温和运动或肢体下垂等可诱发本病,发作的临界温度为32~36℃,高于36℃疼痛发作,低于32℃疼痛缓解。

2.受累的手足发红或发绀、灼热,局部温度升高。

3.尖锐刺痛、叮咬痛或抽搐痛,可持续数分钟至数小时。

4.受累肢体动脉搏动通常正常。本病可持续数年,可致残疾。

5.当出现本病特有的三联征(发红或发绀、局部温度升高及疼痛)时,诊断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