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注意事项

六、注意事项

妊娠期糖尿病孕妇易并发多器官疾病,在监测控制血糖的同时应注意是否发生其他并发症,需尽快转诊到产科高危门诊、内分泌等科室及时处理。

1.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监测 每次妊娠期检查时应监测孕妇血压,询问有关妊娠高血压疾病相关症状,如头痛、心慌、活动受限,下肢水肿等,一旦发现并发血压异常,必须转为高危妊娠,按相关原则处理。

2.羊水过多及其并发症监测 注意孕妇宫高增长曲线及子宫张力情况,如孕妇宫高增长过快,或子宫张力增大,及时行产科B超检查,了解羊水量及胎儿、胎盘情况。

3.糖尿病酮症酸中毒(DKA)监测 妊娠期出现不明原因恶心、呕吐、乏力、头痛甚至昏迷者,注意检查血糖和尿酮体水平,必要时行血气分析,明确诊断,尽快落实高危产科转诊及紧急救治。

4.感染监测 注意孕妇有无白带增多、外阴瘙痒、尿急、尿频、尿痛等表现,定期行尿常规检测,必要时阴道分泌物检查,及时采用针对性治疗。

5.甲状腺功能监测 必要时行甲状腺功能检测,了解孕妇甲状腺功能,发现异常,及时行内分泌科干预。

6.其他并发症监测 糖尿病伴有微血管病变合并妊娠者应在妊娠早、中、晚期3阶段分别进行肾功能、眼底检查、血脂等检测,及时到相关科室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