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操作步骤

五、操作步骤

孕期血糖管理监测前准备:确认孕妇信息,包括姓名、孕周、是否有饥饿感、胎动情况等,向孕妇解释操作目的,并告知此项操作对孕妇及胎儿无创伤,取得孕妇合作。咨询时注意保护孕妇隐私(如关闭门窗,拉上隔帘)。

1.孕前咨询

(1)咨询对象:有妊娠计划的糖尿病妇女、糖耐量异常(IGT)、口服血糖受损(IFG);部分有妊娠期糖尿病(GDM)史,尤其是2次分娩时间间隔5年以上的计划妊娠者。

(2)孕前评估

①糖尿病妇女的病史和体格检查:妊娠前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血压、心电图、眼底检查、肾功能、24h尿蛋白及糖化血红蛋白(Hb A1c),评价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肾病及神经病变和心血管病变,可根据内分泌科医师建议增加相关特殊检查。

②产科评估:筛查高危人群,不适宜妊娠人群严格避孕,血糖控制良好者,可在积极治疗、密切监护下妊娠。多囊卵巢综合征(PCOS)妇女妊娠后易发生GDM。孕前已表现为糖耐量异常或2型糖尿病(T2DM)的PCOS妇女,应在血糖调整正常后再妊娠;孕前无明显糖耐量异常,孕期首次发现空腹血糖增高,可直接纳入糖尿病管理。

(3)病情控制要求。

①已有糖尿病妇女:妊娠前应将血糖调整到正常水平。在不发生低血糖的前提下计划妊娠的糖尿病妇女应尽量控制血糖,调整Hb A1c<6.5%,使用胰岛素者Hb A1c可<7%;孕前使用口服降糖药者最好在孕前改用胰岛素控制血糖达到或接近正常后再准备妊娠。建议每天自测血糖4~7次(三餐前30min、三餐后2h和夜间血糖),餐前血糖控制目标4.4~6.1mmol/L,餐后2h血糖<8.0 mmol/L。妊娠前经内分泌科、产科高年资医师共同决定,筛查有糖尿病慢性并发症不适宜妊娠人群,严格避孕,经治疗后,由相关专科医师、产科高年资医师评估再决定能否妊娠。

②GDM高危妇女:有肥胖、多囊卵巢综合征、胰岛素抵抗、高龄等情况妇女是妊娠期糖尿病高危人群,如果妊娠,会增加孕期及不良妊娠结局风险。建议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如久坐、熬夜等,减少高能量、高脂肪、高糖食物摄入,BMI达到18.5~24.9kg/m2范围、餐前血糖控制目标<5.6mmol/L等。因此,有高危因素备孕妇女应在内分泌专科医师指导下先行治疗,待病情控制稳定,经产科医师共同评估后再决定能否妊娠。

③调整生活方式:进食低血糖生成指数食物,控制体重接近正常水平,中等体力活动,戒烟、酒。计划妊娠时,应每天至少摄入400μg叶酸,或含有叶酸的多种维生素以减少子代神经管畸形发生。

2.产前保健妊娠糖尿病筛查

(1)对于超重或肥胖,同时伴有其他高危因素妇女,建议早孕期初次产前检查时进行2型糖尿病筛查。

糖尿病其他高危因素包括。

①孕妇因素:年龄≥35岁、血压≥140/90 mm Hg或正在接受降压药物治疗、高密度脂蛋白<0.9 mmol/L及三酰甘油>2.82 mmol/L、PCOS、Hb A1c≥5.7%、空腹血糖受损、糖耐量受损、其他伴有胰岛素抵抗情况(如孕前体重指数>40 kg/m2、黑棘皮病)、心血管疾病病史、缺乏体力活动。

②家族史:一级亲属有糖尿病。

③妊娠分娩史:不明原因的死胎、死产、流产史、巨大儿分娩史、胎儿畸形和羊水过多史、GDM史。

④本次妊娠因素:妊娠期发现胎儿大于孕周、羊水过多、反复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者。对于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即使早孕期血糖筛查未见异常,仍旧建议在孕24-28周再次检测OGTT。

(2)孕妇有GDM高危因素或者医疗资源缺乏地区,建议妊娠24-28周首先检查FPG。FPG≥5.1 mmol/L,可不行OGTT直接诊断GDM。

(3)早孕期空腹血糖水平升高对GDM发生有预测意义,但初次FPG≥5.1mmol/L,不用于确诊GDM,但GDM发生风险随早孕期FPG水平升高明显增加。对于早孕期FPG 5.10~6.09mmol/L,应进行预防,而对于早孕期FPG 6.10~6.99 mmol/L,应视为极高危人群管理。因此,应加强对有GDM危险因素的孕妇早孕期FPG水平关注,适当进行营养和运动干预,由产科医师及营养医师共同加强管理,降低不良母儿结局发生。

(4)依据发生糖尿病年龄、病程及是否存在血管并发症确定糖尿病进行分期(White分类法),有助于判断病情程度及预后。

A级:妊娠期确诊的糖尿病。

A1级:经控制饮食,空腹血糖<5.3 mmol/L,餐后2h血糖<6.7 mmol/L。

A2级:经控制饮食,空腹血糖≥5.3 mmol/L,餐后2h血糖≥6.7 mmol/L。

B级:显性糖尿病,20岁以后发病,病程<10年。

C级:发病年龄10-19岁,或病程达10~19年。

D级:10岁前发病,或病程≥20年,或合并单纯性视网膜病。

F级:糖尿病性肾病。

R级:眼底有增生性视网膜病变或玻璃体积血。

H级: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T级:有肾移植史。

糖尿病妇女于妊娠前应确定糖尿病严重病变。未治疗的D级、F级、R级、H级糖尿病一旦妊娠,对母儿危险较大,应避孕,不宜妊娠。器质性病变较轻、血糖控制良好者,可在积极治疗、密切监护下继续妊娠。从妊娠前开始,在相关科室协助下严格控制血糖数值,确保受孕前、妊娠期及分娩期血糖在正常范围。

3.健康宣教

(1)向孕妇解释血糖监测目的、操作过程及配合方法。

(2)嘱孕妇用温水或中性肥皂洗净双手并干燥。

(3)温暖手指以增加血液循环。

(4)检查前不宜剧烈运动、禁抽烟和饮用刺激性饮品。

4.指血糖测定步骤(图1-5-1)

(1)查对孕妇信息,协助孕妇清洁双手,取舒适体位,手指乙醇消毒。

图1-5-1 血糖仪操作流程

(2)打开血糖仪开关,取一张试纸插入仪器,取采血针,绷紧皮肤,采血针紧贴皮肤按下,采血。

(3)取一滴血滴到试纸测试区域,棉签按压手指,直至不出血为止,再次查对孕妇信息。

(4)读取结果,将结果告知孕妇并记录。

(5)取出试纸,丢弃入医疗垃圾桶,采血针放入锐器盒,放好血糖仪和采血针。血糖仪使用75%乙醇消毒后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