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
学生应注意“六种”意识的培养——
医学职业人格研究之六
本文作者张淑美、曲惠青、赵雪玉、刘春丽,刊载于《中国医学伦理学》2005年第2期。
医学生是未来的医务工作者,他们将要从事的既是为广大人民群众防病治病的医疗卫生职业,又是关系到社会发展和进步的神圣而伟大的医疗卫生事业,他们将要担负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历史使命。社会和人民对他们有极高的要求和极大的期望,他们要在未来的生涯中不辱历史赋予他们的使命,不辜负社会和人民对他们的期望和要求,就必须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处,学会做人,具有较强的交际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既要具有渊博的学识,又要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健康的职业人格。只有这样,才能在医疗卫生战线上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发挥自身最大潜力,成为高素质的医学人才。作为培育他们的医学院校,就必须在重视学生知识传授的同时,加强对他们进行职业道德的培养,职业人格的培养。对医学生的培育,毫无疑问是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综合的、系统的、全方位的培育。在培育他们的整个过程和全部内容中,应该注意“六种”意识的培育,即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法律意识、问题意识、服务意识、协作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