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人的品格

1.1 人的品格

这是伦理学上对人格的定义。古人很重视人的品格,认为人品乃是人的行为之本,“品高行自高,行高誉自来”;认为“格”是做人的方框(规矩)。孔子有言:“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2]这里把“格”视为做人的正道。唐代医家孙思邈更明确地提出“智圆行方”说,明代医家李中梓对“行方”的解读为:“宅心醇谨,举动安和,言无轻吐,目无乱观,忌心勿起,贪念罔生,毋忽贫贱,毋惮疲劳。检医典而精求,对疾苦而悲悯。如是者谓之方。”[3](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