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余论
本文对高校职称评审亚腐败现象的研究还是比较粗浅的,需要进一步在以下几方面努力。第一,扩大数据来源。比如,对全国高校评审情况进行分类,确定研究样本,对样本高校的职称评审文件进行比较;通过各种途径全面收集职称评审亚腐败案例。第二,丰富研究内容。职称评审涉及教师工作的方方面面。本文目前主要关注了高级职称评审中论文的数量和质量,即科研劳动的计算。而教师课时量、荣誉、资格、学科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研究虽有涉及,但还缺乏系统性和深刻性。第三,增强理论分析。只有先从理论上厘清职称评审中腐败、亚腐败、潜规则、不正之风、弄虚作假、不规范等情形,然后才可能制定相应的治理对策。职称问题涉及教师劳动价值的定量、定性,可以用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来研究教师劳动的价值定位、价值定额、价值初次分配、价值再分配、价值补偿等。引入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意味着重构本课题的基本概念、理论框架等,可能会产生创新性成果,值得一试。
亚腐败与腐败是量变与质变的关系。亚腐败是腐败的前奏,介于非法与合法之间,在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擦边球、潜规则、灰色地带之多,让人见怪不怪。高校教师和其他群体一样,大多是被动卷入亚腐败的,碍于人情面子,陷入“互相帮衬”的怪圈。要在职称评审方面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就必须进行针对性的廉洁教育。管理部门可以针对职称评审可能出现的负面问题列出清单、开出药方,利用OA系统等平台或场合进行经常性专题教育,让参评教师早知道、早避免。但廉洁教育不是万能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必须三管齐下。(https://www.daowen.com)
亚腐败和腐败一样,都是顽疾。要革除腐败,消除亚腐败,首先必须从上层做起,以上率下。中共中央已经出台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就是从上到下对亚腐败现象的强制规避。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顶层设计上开始解决此类问题。该决定是这样说的:“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尽管这是针对司法活动而言的,但对高校职称评审亚腐败现象同样有警示意义。职称评审问题,其实质是教师成长的民生问题,涉及教学科研成果发表难、发表贵等诸多难题,需要中央高度重视并下大力气加以解决。从长远看,消除高校职称评审亚腐败,还需你我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