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高校职称评审中亚腐败现象的治理对策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四、怎么办:高校职称评审中亚腐败现象的治理对策

要根治高校职称评审中的亚腐败现象,非一策可以全治。既要标本兼治,也要廉洁教育引导和制度刚性制约相结合。笔者认为,目前至少可从以下方面做起。

1.积极探求高校职称评审的顶层设计

第一,对高校人才进行适当分类评审。研究型、教学型、管理型人才在高校应该各得其所,提供相应职称评聘的机会,以此获得相应的待遇。在现有条件下,高校研究型人才较难评上研究型职称,管理型人才因为管理岗位变动而影响待遇,教学型人才因学术成果不足而在职称评定上处于弱势。可以考虑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在工作量上互通换算,既进行分类评聘,又可进行系列转换。

第二,加强人才教育管理,帮助人才制定生涯规划。从人才成长的规律来看,人才自身也有个定位问题。目前的高校职称评审之所以混乱,既因为不少教师定位不当,缺乏职业生涯规划,抱着一种投机的心理,企图可以随便跨界,好处通吃;也因为学校层面缺乏顶层设计,冷热不均,没有同时为每类人才的评聘设置适当的边界和上升的空间。

第三,实现评聘分开,避免职称评定的恶性竞争。职称评定是资格问题,而职称聘任是岗位问题。两者完全可以分离,职称资格可以相对固定,而职称聘任则应根据业绩变动。合理确定本年度职称指标,双职称、转系列、委托评审等是否占本年度指标,必须事先予以公开说明。应该先在教学、科研、荣誉等方面逐一甄别,详细公布甄别内容和结果,确定申报人是否具备资格,最后确定正式参评人数和职称指标。职称指标应与往年大致持平或比例相当。是否适用评聘分开,不能因人而异。只要坚持合理标准,评聘分开并不必然导致职称批发。正因为评聘没有分开,评上就意味着一定可以聘上,一评就可定终身。评聘分开,不仅可以避免职称评定白热化竞争,而且可以畅通人才的成长通道,有利于人才合理流动。

2.严格职称评审中学术成果的检验和评价

第一,验证与查重这两个步骤需要合并。成果验证与查重,没必要分两个环节进行,因为成果查重和成果审验可以同时进行,这样可以节省时间,而且可以全面把握成果的信息。把对成果检索验证的权力交给申报者所在单位,所在单位碍于部门利益和人情关系,以信任代替监督,检索验证未必细致,这无疑容易滋生亚腐败。而职称管理部门由于工作量过大,往往以交来的检索验证取代查重验证。

第二,公布所有参评学术成果的查重结果。按规定,申报人员的论文、论著业绩材料均须提交至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查重审验,凡未提交查重审验的业绩均不予以认定。但实际上,参评者的学术成果是否进行了查重审验,无从知晓,因为没有公布查重结果。没有公布查重结果作为威慑,许多人还会铤而走险。比如,即便往年查重了但没有公布结果,参评者仍可能会侥幸拿出存在问题的成果来继续参评。因此,必须详细公布论文、论著的查重结果。(https://www.daowen.com)

第三,完善科研成果的评价机制。高校评职称,多少成果才合适,没有一把尺子。一般而言,应该不仅要看数量,更要看质量。如果是质量特别高的,一篇(部)成果应该也可以参评。对参评高级职称的教师来说,论文、论著条件是职称评审中最根本的条件,也是最难达到的条件,教师往往卡在是否具备评审资格这一环。虽然有各种细致的规定,但如果不进行仔细甄别,不符合论文、论著条件的人很容易蒙混过关。因此,论文、论著条件也是最需要认真审核的环节。实际上,职称评审机构由于人力不足等原因,难以对这些灰色地带进行甄别,除非有人举报或上级强力督查。为此,笔者认为,应将论文、论著的基本条件与代表作鉴定合二为一,变为代表作答辩制,提高质量鉴定的公信力。即在同行专家面前进行答辩,允许所有参评者旁听,及时当众公布专家打分结果。这样更能反映参评者的真实水平,从而把那些不学无术者打回原形。

3.优化监督职称评审过程

第一,规范职称材料的公展。一是公展的时机要适当。如果不按照规定时间履行程序,迟迟没有合理公展,就无法充分保证知情权,也会给少数人寻租机会,就无法保证程序合法。二是公展时间要充分。目前规定公展时间5~7天(包括周末在内),这是偏短的。三是公展材料要严肃。各项数据审核,应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不仅应该规定“不得补充任何业绩材料”,也应该规定“不得撤销任何业绩材料”。四是信息公开要完整。从教工OA系统公布的职称评审信息来看,有的信息蜻蜓点水,难窥全貌。如何规避此类现象?这就需要要求参评者如实、完整地填写信息(比如,论文的正副标题同时填出),同时管理者进行深入细致地甄别,避免信息失真。

第二,强化职称评审的主体责任。一是改善评价方式,保证专家的评价本位。本校教师担任职称评审委员的名单要公开,同时对这些委员进行监督,防止暗箱操作、徇私舞弊,避免出现人情票、关系票、交易票。采用同行评议、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发挥专家积极性,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也可以考虑采用第三方评价,避免人情关系等负面因素。二是科研部门在监督中发挥主导作用。职称评审中的焦点问题集中在科研领域,职称评审的公正性恰恰离不开科研部门的积极参与,因为他们更了解科研的真实情况。但因为职称评审工作由人事处主导,科研处没有强制执行文件规定的动力。建议从机构设置上优化职称评审的力量,将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研处,以把握职称评审的关键环节。

第三,优化评审的各个环节。一是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环节,努力使复杂问题简单化,提高实效性,防止削弱监督和推卸责任。二是去掉一些不合理的计分。比如,可以降低或剔除参与课题者的计分,计分以发表学术成果为准,不重复计分。三是防止以量取胜的恶性行为。比如,限制除第一作者外署名的计分篇数,阻止成果搭便车现象。

4.从国家层面规范高校行政人员参与教学科研的行为

在申请竞争比较激烈的科研、课改、学科建设、精品课程等项目时,教师通常会邀请学校领导挂名主持。之所以邀请领导挂帅,很重要的原因是目前这些项目需要行政力量介入,否则很难拿下来。这种做法比较隐蔽,但也是公开的秘密。还有更加隐蔽的,就是领导需要课题,而由下属包揽课题研究的一切工作,既有可能因为领导主动要求或暗示,也可能是下属投怀送抱、投其所好。下属获得回报的办法,就是希望有朝一日自己也成为领导,把领导曾经享受的各种公开或隐蔽的利益继承过来。这一切,到职称评审时就可以稍睹其真相。

为此,应该做出规定,凡不是真正主持或参与课程改革、学科建设等的各级领导应该主动退出,领导应该立足本岗位成才,实现职业化、专业化。可以在国家层面制定约束性条款,规定高校各级领导不应该介入的领域,以保护基层单位和一线教师的积极性。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