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疗原则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治疗原则

1.协调性宫缩乏力

(1)第一产程:鼓励多进食,给予镇静剂,同时加强子宫收缩,行人工破膜、静脉滴注缩宫素。

(2)第二产程:如无头盆不称,可加强宫缩,当胎儿双顶径通过坐骨棘平面时,可行产钳助产。(https://www.daowen.com)

(3)第三产程:应预防产后出血。

2.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 首先调节节律性和极性,恢复至协调性宫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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