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医疗服务体系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五、急救医疗服务体系

急救医疗服务体系(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 system,EMSS)是在急诊医疗体系的基础上强调“服务”的理念形成的,由院前急救-医院急诊科急救-ICU三个部分组成。三者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密切联系,即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院前急救负责现场急救和途中救护,急诊科、ICU负责医院内救护。从医务人员在医院内等待病人、抢救病人,转变为急救小组奔赴发病或受伤现场展开救护。

EMSS目的:用最短的时间把最有效的医疗服务提供给急危重症伤病员。

EMSS理念:突出体现服务,这种服务是把急救医疗措施迅速送到危重病人身边。

目前世界上已有不少国家建立了EMSS。纵现EMSS的形成与发展,其主要任务有:实施院前急救;对群体突发性事故医疗救援的领导;医疗服务的社区化及大范围医疗救护的预测(包括制定预案);对专业人员进行高级急救培训并开展相关的科研工作。法国1965年建立了EMSS,凡参加该体系网络的法国公民,无论在本国内或在世界任何地方发生意外,均可向该机构发出呼救,该机构接到呼救后,应尽快给予答复,从最简单的提供咨询至立即派出救护组或派遣直升飞机到现场抢救,同时通过无线电通讯网络,使急救工作的各个环节全面运转。美国1973年正式颁布了建立EMSS法案。(https://www.daowen.com)

我国的EMSS工作起步晚,近20年发展较快。政府、中华医学会及医务界均作了不懈努力。1980年以来国家卫生部从急救事业的组织建立、管理体制、救治质量等方面给予了政策性和指导性的支持,全国急救培训中心自1993年以来举办各种急救培训班,培养急救人员约1000名。北京、重庆、海南等大中城市急救中心(站)相继建立并不断完善,多所综合型大医院开通了“综色急救生命安全通道”,推动了我国EMSS的进程与发展。我国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运行见图1-1。

图示

图1-1 我国急救医疗体系运行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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