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病情评估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病情评估

(一)病史

针对高危因素有关项目详细询问,重点是产前检查情况,尤其是注意孕妇妊娠20周前的基础血压,测平均动脉压,发现早期的妊高征,注意询问孕妇的自觉症状,胎儿生长情况,询问孕妇既往史,家族史等。

(二)临床表现

1.症状

轻度、中度妊高征者多无自觉症状。重度妊高征者,有先兆子痫可头痛、眼花、恶心、呕吐、胸闷。子痫可有抽搐、昏迷。子痫典型发作的过程是:先眼球固定,瞳孔放大→头扭向一侧→牙关紧闭→口、面部肌颤动,数秒钟后发展为全身及四肢肌强直,双手紧握,双臂屈曲,迅速发生强烈抽动。抽搐时,呼吸暂停,面色青紫,持续1 min左右,抽搐强度减弱,全身肌肉松弛,随即深吸气,发出鼾声而恢复呼吸,即可清醒。抽搐频繁可陷入深昏迷,易发生外伤,如唇、舌咬伤,摔伤甚至骨折,昏迷中呕吐可造成窒息或吸入性肺炎。

2.体征

(1)轻度妊高征:150/100 mmHg>血压≥140/90 mmHg,或较基础血压升高30/15 mm-Hg,可伴有轻微蛋白尿(<0.5 g/24h)和(或)水肿。

(2)中度妊高征:160/110 mmHg>血压≥150/100 mmHg,蛋白尿+(≥0.5 g/24 h),和(或)水肿,无自觉症状或有轻度头晕等。

(3)重度妊高征:①先兆子痫:血压≥160/110 mmHg,蛋白尿++~++++(≥5 g/24 h)和(或)水肿,有头痛、眼花、胸闷等自觉症状;②子痫:在妊高征基础上有抽搐或昏迷。

血压不符合以上标准时,则以其收缩压或舒张压之高者为标准。例如,血压为150/110 mmHg或170/100 mmHg,均按重度妊高征对待。(https://www.daowen.com)

如果不按病情程度分类,一般来讲,可出现以下体征:①妊娠水肿 水肿延及大腿部及以上,无高血压及蛋白尿。②妊娠蛋白尿 孕前无蛋白尿,妊娠期蛋白尿+或以上,无高血压及水肿。③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 妊娠前即有高血压史,血压≥140/90 mmHg,无蛋白尿及水肿。

(三)辅助检查

1.产科检查 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方位、胎心音、四肢有无水肿。

2.胎儿监护 NST、OCT的监测,胎儿成熟度检查。

3.其他

(1)眼底检查:眼底改变是反应妊高征程度的一项重要标志,对估计病情和决定处理均有重要意义。眼底的主要改变为视网膜小动脉痉挛,动静脉管径之比可由正常的2∶3变为1∶2,甚至1∶4。严重时可出现视网膜水肿、视网膜剥离,或有棉絮状渗出物及出血,患者可能出现视力模糊或突然失明。

(2)血液:测定血红蛋白、血细胞比容、血浆粘度,以了解血液有无浓缩;重症患者应测定血小板计数、凝血时间,必要时测定凝血酶原时间、纤维蛋白原和鱼精蛋白副凝试验(3P试验)等,以了解有无凝血功能异常。肝、肾功能的测定,以便综合判断肝、肾功能的情况。血电解质及二氧化碳结合力等测定,以便了解有无电解质紊乱及酸中毒。

(3)尿液:凡24 h尿蛋白≥0.5 g为异常。蛋白尿的出现及量的多少,反映肾小球痉挛造成肾小管细胞缺氧及其功能受损的程度,应予以重视。

(4)心电图

(5)B超检查:胎儿、胎盘、羊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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