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主体的争论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教育主体的争论

在教育与教学的过程中,学生究竟应当处于何种地位?发挥什么作用?学生与教师的关系应当如何处理?这是古今中外思想家、教育家所争论的一个重要的教育问题。通过对这一问题的理论争论与实践总结,逐渐显现、成熟了学生主体论。

1.学生客体论。该观点认为,在教育与教学过程中,学生处于客体的地位,消极被动地接受教师的教育。教师处于中心地位,学生只能无条件地服从,围着教师的指挥棒转。

2.儿童中心论。与上述观点相反的是儿童中心论。该观点认为应当以儿童活动为中心,组织活动课程,强调学习者个人直接的主观经验。(https://www.daowen.com)

3.学生客体—主体论。其基本的涵义是,在教育过程中,儿童既是客体,又是主体。所谓儿童是客体,是说儿童是教育的对象,教师要“了解自己学生的特性和特点”。所谓儿童是主体,亦即:“孩子是个有生命的发展着的人。孩子永远是教育过程的积极参加者,他可能很好承受教育影响,但也可能抵制这些影响”。

4.学生主体论。学生主体论是近年来,受教育人本论思潮的影响,我国教育界所提出的一种新观点。它不只肯定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是主体,而且还进一步肯定学生是教育过程中的唯一主体。

由上述简短的分析可知,学生主体论是这一问题逻辑发展的最高阶段,是一种富有新意的看法。但由于它尚未成熟,须认真加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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