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十三年

七、中华民国十三年

民国十三年(1924年)驻防闽南漳州一带的军阀,福建陆军第一师师长张毅与台湾商人陈长福、陈长庚等人合伙,在漳州城区大路头设立信托公司。并以银元改铸所谓“福建省造”银辅币,仅二角一等币值。正面珠圈内书对读“贰毫银币”四字,中间饰以小圆星,上缘署“中华民国十三年”,下缘署“福建省造”,左右两侧饰以四瓣花星;背面珠圈内书有“20”以示币值,上下缘均署以英文,分别为“FOO KIEN PROVINCE”(福建省),“TWENTYCENTS”(20分),左右两侧亦饰以四瓣花星。制作不精。其成色开始为银七铜三,但很快就减为银三铜七,原定小银毫每五枚兑换银元一元,但由于小银毫铸造时内含铜质百分之七十以上,仅在外表镀以银质而已,使用不久后即露出铜色,市民以其质劣多不收用,因而逐渐贬值,由五枚银毫抵值银元一元,逐渐变为十六枚(即三元二角)才能换得银元一元。据漳州市志载,张毅盘踞漳州地区至1926年,为北伐军东路军所败,最后在广东汕头被处决。

“十三年”虽然铸量不大,但是由于模具及工艺等问题,版别较多。本图鉴分类为年下点、年下无点、倒A三个大类。尚可按“20”内纹理不同进一步区分版别,同时注意背面英文字母大小的异同,爱好者可以细心辨识。

直纹

斜纹

锐角纹

7-1倒A错版(罕)

7-2年下点“20”内直纹(稀)

7-3年下点“20”内斜纹(稀)

7-4年下点“20”内锐角纹(稀)

7-5年下无点(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