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

依法治教和以德治教相结合对于教育劳动的有效、有序进行是必要的,但是,二者应如何结合呢?这里涉及的就是依法治教和以德治教相结合的机制问题。所谓机制,乃是一种结构和活动的原理,我们认为,依法治教和以德治教相结合的机制,可以分为宏观机制、中观机制和微观机制三个层面。

(一)宏观机制。所谓宏观机制,是从制度层面来讲的,主要指教育法律体系和教育道德体系如何结合和渗透的问题。具体说来,它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法律体系。建立完备的教育法规体系,实现依法治教,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但是从建国一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为止,教育法制建设却经历了曲折而不平坦的道路。从1957年起,教育立法工作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尤其是“文革”期间,本来就已处于停顿的法制建设遭到了更大的破坏,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被破坏。学生的学习权利和教师的教育权利遭到践踏,连起码的人身权利都得不到保障,政策、行政命令、领导人的言论在许多领域中取代了法律的职能。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教育的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环境,需要法律的保障。因此,在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同时,必须重视教育立法,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的教育法制。自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我国的教育立法有很大的进展。到目前为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多部法律。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还先后制定了《幼儿园管理条例》《扫除文盲工作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教师资格条例》《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多项有关教育的行政法规和条例。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也颁布了一系列本地区教育发展需要的地方性教育法规。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也制定了大量的有关教育的规章制度。但是对比某些发达国家,我国教育法制建设仍然相当滞后。建立健全教育法律体系,仍是我国立法的重要任务。第二,建立和发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道德体系,在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同时,还要努力建立和发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体系。这是现行的教育状况向我们提出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也是关系到能否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能否更好地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以至能否更好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问题。社会主义教育道德体系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它要求我们在实践中不断补充具有时代特色的内容,社会主义教育道德体系的建立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必须反映教育劳动的特点,有利于教育劳动中的利益关系的调整。其二,必须反映社会主义道德对教育者及相关人员的基本要求。其三,必须能从根本上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广大教育工作者及相关人员道德自我完善的主体追求。其四,规范要具有层次性,体现先进性和广泛性相统一的原则与要求。其五,实践要具有可操作性,要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包括评价指数体系在内的实施方案。第三,教育立法要注意道德基础,把一些最重要、最基本的道德要求,直接纳入教育法律的规范中。同时,教育道德建设特别是教育道德准则要把遵纪守法作为广大教育工作者及其相关人员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提出来,使教育法制与教育道德能够相互渗透、相辅相成,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对教育领域中出现的严重违反道德的行为和现象,如殴打教师及学生、随意克扣教师工资等可以在立法时予以充分注意。这对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及其相关人员的道德素质,改善社会风气,进一步推动教育法制建设,都是非常有益的。

(二)中观机制。中观机制是从管理层面来讲的,即在教育教学管理中如何充分地运用法律和道德手段,使二者紧密地结合起来。具体说来它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依法管理,依法管理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导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将教育法律运用于具体的人或组织,对那些违反教育法律,应当追求法律责任的行为依法进行追究;二是指教育者及其相关人员、教育团体和教育机关都按照教育法的规定实施管理和接受管理,在教育、教学管理中依法办事。第二,以德管理。所谓以德管理,就是用伦理、道德来管理教育教学工作,在教育教学管理中;通过道德教育的手段,启迪人们的道德觉悟、激励人们的道德情感、强化人们的道德意志、增强人们的荣辱观念、培养和形成人们的“羞耻之心”,从而使人们在内心深处形成道德行为的内在动因,培养和形成人的道德行为的最重要的基础和前提,通过形成广泛的道德舆论,培育良好的道德环境,增强人的道德责任感,使人们认识到,如果一个人不能履行自己应尽的道德义务或者违反了社会的道德要求,就必定受到舆论的谴责和公众的批评,甚至招致事业的挫折和失败。在教育教学管理中尤其要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当前,我国广大人民教师担负着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一代新人的神圣使命,在把青少年一代造就成为“四有”的社会主义新型人才过程中,人民教师担负着特别重要的职责,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面貌,直接关系到教育事业和人才培养的质量,并对改善整个社会风气产生重要的影响作用。因此,在以德治教中,首先要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以此为突破口,来推动整个社会道德的进步。各级各类学校对学生开展的思想道德教育,是社会进行道德教育的主渠道,其影响力是其他的教育形式所不及的。因此,以德治教,必须狠抓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使青少年学生树立科学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以能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真正成为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当前贯彻落实“以德治教”思想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工作。第三,道德和法律互补结合,它包含着两层意思:首先是只能由法律调控的社会关系和维持的社会秩序,则由法律加以调控和维持。只能由道德调节的社会关系和维持的社会秩序,则由道德来加以调节和维持,使二者各自发挥其独特的功能。其次是二者相互补充,当某些行为不能够或不便于进行法律制裁时,便采用道德手段加以调整,一旦这些行为已经不能靠道德手段调整,可考虑采取法律手段予以制裁。(https://www.daowen.com)

(三)微观机制。微观机制是从意识层面来讲的,其实质就是在依法治教和以德治教的过程中,要注重培养他们的遵守法律和道德的自律意识。具体说来,它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培养广大教育工作者及其相关人员的自觉守法意识。教育劳动中要形成自觉、自律、理性的法治秩序,须臾离不开广大教育工作者及相关人员的自觉自律。教育法律法规在教育劳动过程中的贯彻实施,须借助于个体的自觉守法意识。个体的自觉守法意识是实施教育法律法规的基础和必要环节。要使依法治教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实,就必须采取措施培养广大教育工作者及其相关人员的自觉守法意识,共同构筑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忠诚和信仰。其二,培养广大教育工作者及其相关人员内心的“道德信念”。“以德治教”不仅要提出系统的道德规范,而且要使这些规范通过各种渠道深入人心,由外在的规范转换为内在的自觉,使社会舆论与道德良心相互呼应、相互映照。只有这样,才能使似乎“无用”的道德,成为有“大用”的行为规范,即“无用之用,是为大用”,然而,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就必须充分肯定道德和道德规范的作用,充分肯定个体道德自律和道德良心的作用和价值。因此,“以德治教”,就必须发挥德治所固有的自律性和预防性的特点和优势,注重提高人们的精神境界、培养人们内心的道德信念,强化自律意识,第三,把遵纪守法作为广大教育工作者及其相关人员的基本的道德要求,对他们进行遵纪守法的道德教育,通过道德培养他们遵纪守法的自律心态。

总而言之,只有从宏观机制、中观机制和微观机制这三个层面上把依法治教和以德治教结合起来,才能充分有效地发挥法律和道德在调整教育劳动中的利益关系及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中的作用,保证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