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范畴问题
文魁[23]探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上位范畴问题。他指出,社会主义国民经济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上位范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必须立足中国的实践,提出新观点、发现新范畴、构建新理论。面对各种不同的理论见解,必须找到共同的上位范畴——社会主义国民经济。对此他进一步做出解释:国民经济在政治经济学中的淡出,有其历史原因,但始终是经济生活中的客观存在。社会主义国民经济作为上位范畴,不但自身有着丰富的理论内涵,而且对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
邵彦敏和王营[24]充分研究了如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本质范畴问题。他们认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关键是逻辑体系的构建,其中包含研究对象、价值取向、研究方法、话语体系、核心命题等多个维度,并提出了运用综合研究方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本质范畴:分析和把握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原有的重要范畴的内涵,结合中国现状对其进行中国化的建构;借鉴西方经济学中反映现代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相关范畴;通过定义、研究范式和基本的学术观点,剔除糟粕,破除不合理、不适用于中国实践的旧概念,取其精华,完善相关部分,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独特的逻辑体系;从现实发展状况出发,规范已存在的体系,或赋予其新的内涵,提出新的逻辑体系,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民族性。(https://www.daowen.com)
洪银兴[25]提出了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如何应用基本范畴的问题。他指出,认为马克思的《资本论》是分析资本主义的、其范畴基本上都是反映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这种理解是片面的。但是在承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属于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前提下,可以使用该理论体系建立的经济学范畴。关键是在使用《资本论》中相关概念时要赋予其生产关系方面的规定,如国有资本的资本范畴不再具有雇佣劳动的性质规定。他还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创新的范畴与《资本论》原理也有内在联系和相通性;指出其内在联系,是要明确创新的范畴有科学理论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