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前世今生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党和政府对广大青少年的体质健康问题始终格外关注,体育发展和教育有关部门也一直致力于做好鼓励和推动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活动的工作,并为之提供必要的条件。不仅如此,国家为体育事业的发展和人民健康水平的提升还制定了《劳卫制》《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及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从而给予相关活动以法律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对增进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促进我国学校体育工作开展产生的重要作用主要有如下三点。
(1)对于鼓励和保障学校体育课程教学、体育课外活动等的开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2)有利于培养学生形成终身体育的意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体育观和健康观,以此培养他们经常参加体育运动的习惯。
(3)在法律法规的要求下,促使学校体育工作保质、保量、创新开展,同时有利于对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给予评价。
对学生进行体质健康的测量工作是学校体育教育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相关体质健康标准的制定也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做出完善和修改,它与我国社会背景,经济、文化、科技等的发展紧密相连,并且要符合国家对人才全面发展和培养人才的总战略。现如今,在新的社会时代下,新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应运而生,而细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出台的《劳卫制》《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等制度与标准,几乎都为不同时期我国青少年的体质健康的测量与评价做出了贡献,同时为最新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确定做足了积淀。因此,在分析《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之前,有必要对上述三项标准的发展历程予以了解。
(一)《劳卫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同时掀开了我国学校体育发展的新的一页。1950年8月,我国向苏联派出中国体育访问团,在对苏联体育进行了全方面、多角度考察和学习后,引入了《劳卫制》,该制度于1951年在部分地区开始试行。在试行三年后,根据试行的情况以及苏联当时最新的经验,经我国政务院批准,发布了《劳卫制》暂行条例,后来又几经修改,《劳动卫国体育制度条例》及相关项目标准和测验规则最终于1958年获得正式公布。第一条就指出:“《劳卫制》是国家根据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对人民在体育锻炼上的基本要求而制定的,其目的在于鼓励人民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促进体育运动的广泛开展,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使人民身强力壮,意志坚强,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祖国服务。”《劳卫制》将学生分为三级,为预备级(少年级)、第一级和第二级。预备级没有性别区分,而在第一级和第二级中则出现了性别区分,并且男生和女生也有若干年龄组。《劳卫制》中设置了一定的运动项目,多为对身体素质和身体机能发展益处较大的基础性项目。此外还包括一些如射击、手榴弹掷远、行军等与国防安全相关的运动和知识,这也是当时我国所处的国内外环境的一种真实反映。那一时期我国的各类资源异常匮乏,导致学校中缺乏足够学生使用的体育资源,学校的卫生条件也较差,学生的营养摄入也不足,这些都是关乎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大事,亟待解决。正是在这些社会背景和现实条件的局限下,我国的《劳卫制》艰难发展起来了,甚至其还对学校的体育教学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其影响意义极为深远。不仅如此,它的实施还促进了包括学生在内的群众体育的开展,对全体国人的健康意识和积极参与运动的行为都起到了良好作用。
纵观《劳卫制》的起源与发展,我们可以看到其贯穿于我国政治、经济等特殊历史时期,过程中遇到过许多坎坷,但作为我国重要的针对青少年的体质健康保障文件,其在特定历史时期下仍旧发挥出了应有的作用,可谓开创了学生体质健康评价工作的先河,并为后来相关法规的制定积累了大量经验。
(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我国重新确立了体育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国务院于1975年5月批准了国家体委提出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后简称《标准》),随即这一标准由学校落实。该《标准》曾在1982年和1990年进行了两次修改,并沿用了很长时间。为了巩固该《标准》的权威地位,我国于1995年颁布并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明确规定:学校必须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对学生在校期间每天用于体育活动的时间给予保证。
20世纪八九十年代,在这一时期我国各领域事业的发展都步入了新阶段,发展获得了新气象。特别是党的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了把工作中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和实行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使我国经济发展的前景变得一片光明,经济建设成效显著,因此需要更多的全面型人才予以支持经济建设。高水平人才致力于将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以此提高生产效率,这是确保社会物质丰盈的基础,同时是提升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必需。生产效率的提升和生产方式的转变,减少了过去人们长时间大负荷的体力劳动模式,这种形式不断蔓延甚至使人们的身体活动时间越来越少,为此,我国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卫生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科学技术部等五部委(局)从1985年开始到2005年止,共同组织开展了面向全国学生的体质与健康调研工作,以期对我国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有一个全面了解。
《标准》的实施目的为鼓励以青少年、儿童为主的社会人员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以增强体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培养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保卫祖国服务。《标准》不光是针对青少年的,更是针对全体国民的,其在设定标准之时就对不同人群进行了分组,组别为儿童组(9至12岁)、少年乙组(13至15岁)、少年甲组(16至18岁)、成年组(19岁以上)。《标准》中安排的测试内容多为身体素质测试项目,其中多数与《劳卫制》中的项目相同,不同点在于删除了其中与国防安全相关的项目。在项目的选择上,《标准》中保留的是那些切实能对人们的体质有显著提升作用的项目,不求多而求精,如此既能方便人们练习,又方便测量成绩,同时还能为参与其他运动项目打下良好的基础。该项工作在日常主要由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在落实具体工作时则会协同教育部门共同完成。在日常生活中,还特别要求学校应将体育锻炼标准与体育课程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标准》的推行对促进全社会关注个人体质健康,特别是青少年的体质健康以及学校体育工作的提升都具有极大作用。
(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综合国力有了极大的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开始享受科学技术和现代文明所带来的便捷、舒适的现代生活。现代文明在带给人们充分的物质享受的同时,给人类的健康带来了新的威胁。由于精神紧张、营养过剩、运动不足、环境污染等因素所引发的非传染性疾病在全球不断蔓延,处于“亚健康状态”的人群不断扩大。对于学生来说,升学压力大、睡眠不足正成为影响他们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生活水平的普遍改善,热量、脂肪等摄入过多及食物结构的不合理,加之营养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滞后,特别是沉重的课业压力使得学生余暇锻炼时间减少,导致了肥胖率的不断增加。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适应社会发展以及人们对健康的迫切需要和对生活质量的不断追求,2002年7月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下发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作为《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并在第一条指出了它的目的和意义: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的“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的精神,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经常锻炼身体的习惯,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
“健康体魄是青少年为祖国和人民服务的基本前提,是中华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当前的历史条件下,从我国人才培养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出发对青少年学生提出的基本希望和要求,也为研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定了方向,同时,青少年学生的全面发展以及增进健康的问题已成为全世界所关注的热门话题。《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根据学生的生长发育规律,将测试对象按照年级分组,小学一、二年级为一组,小学三、四年级为一组,小学五、六年级为一组,初中和高中每年级为一组,大学为一组。该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在测试内容中,选择了与学生身体的发展及身体健康素质关系最为密切的一些要素作为测试的内容。例如:新增加了“身高标准体重”这一指标对学生身体的匀称度进行评价,间接反映学生的营养状况,以引导学生及其家长和全社会来关注少年儿童的身体形态和肥胖(或营养不良)状况。
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过程中,对于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身体锻炼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自身健康的要求越来越高,标准需要不断发展完善,同时这些标准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例如,由于《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中部分项目的评分标准较低,原本是想激发学生锻炼的兴趣和积极性,但有的学生却因为不需要过多努力就能及格,锻炼的积极性反而下降;此外,为了较准确地对学生进行测试并减轻教师负担,《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没有过多选用可用于锻炼的项目和内容,而是提出通过体育课中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来促进学生积极锻炼,从而提高测试成绩,但同时由于部分学校对体育课教学内容缺乏明确的要求,从而导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2005年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结果表明:学生形态发育水平继续提高,营养状况继续改善,低血红蛋白等常见病检出率继续下降,握力水平有所提高;但同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肺活量水平继续呈下降趋势,速度、爆发力、力量耐力素质水平进一步下降,肥胖检出率继续上升,视力不良检出率仍然居高不下。为扭转这种不利局面,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改善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组织专家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了完善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