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制定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
在制定《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时秉承客观性原则,是要求即便是不同的测试者对学生进行测试,只要按照《标准》中的要求实施测试,则结果的一致性都是值得信任的,是相对准确的。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地域差异较大的国家,处于不同地域中的学校的软硬件条件也有较大的差异。因此,为了能使学生体质健康测量工作顺利进行,并且获得最大的可信度,就必须要保证在《标准》制定之时就确保其秉承客观性的原则,如此才能使其不论在哪里使用,在哪个学校使用都是可行的。《标准》中设置的测评项目都是规范化的项目,有着详细的测试准备要求以及组织方法,只要依《标准》进行测量,就能获得一个有着准确定量的结果。
(二)可靠性原则
在制定《标准》时秉承可靠性原则,是要求对于同样一批受试者进行测试时,测量结果基本保持一致。在这种情况下,测试结果的一致性越高,证明《标准》的可靠性越强,如此推广这套《标准》才能显现出作用。从理论上说,当所有测试条件一致,其测量结果也应是相同的。当然,在实践中的测量总是难以做到两次都完全一致,就学生的身体状况来说也是处在变化之中的。此外,外部环境的一些微小变化也会导致测试结果的不同,但这种误差是被允许的,而误差的大小则是决定《标准》可靠性程度的重要因素。但总体上,只要结果围绕《标准》有细微的上下浮动都是被允许的,都不影响《标准》的可靠性。
(三)有效性原则
在制定《标准》时秉承有效性原则,要求是在对某一种特性进行测量后所出现的结果的准确程度。例如,短跑项目非常适合测量学生的腿部肌肉的爆发力,为此,就应选择50米跑这个项目来测量,不管反复进行多少次测量,其结果都是相对有效的,而若选择1000米跑来测试该项目,则得出的结果的有效性就低。
在我国体育教育科研人员和众多一线教师的努力下,《标准》中的所有评价指标都具备很强的针对性,其针对的是我国学生的体质,并有专门的量化指标用以对其中某一方面做出有效的评价,由此也确保了《标准》的有效性。
(四)标准化原则
在制定《标准》时秉承标准化原则,要求是在《标准》的制定之初,所选择的测试项目和评价指标大量参考了国际通用标准。这有利于将对学生开展的体质测试的工作与国际标准接轨,进而便于国内统一标准,还便于在同领域工作中与国际之间的交流顺畅。然而在实际中,对国际指标仅限于参考,更多的还是依照我国学生的身心发育特点而定,两者之间的结合谋求了一个合理的平衡点,毕竟《标准》出台的出发点在于服务我国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评工作。
(五)可选择性原则
在经过修订之后出台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非所有事关测量的要素都是单一恒定的,其中还设置了一些备选测试项目。这类备选测试项目的安排的目的在于适配我国不同地区学校和学生的特点对测试的特殊需求。另外,还有一层目的在于丰富学生课余体育活动的内容,是一种对学生参与体育运动兴趣的培养与体育观的引导。
(六)连贯性和个别性原则
《标准》所采用的测试项目均以各年龄段的学生的普遍化能力为基础制定,绝大多数学生的测试结果都能被确定并记录适合被试的能力,如此可以最为便捷地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比对研究。这种类型的测量数据可以清晰地反映出不同个体之间的差异,同时还能够反映出同一个体在不同时期的个体自我差异。
《标准》的测试对象包含了我国从小学到大学的所有16个年级,所以不论学生处在哪一学习阶段,都有对应的测试指标对他们的体质健康状况予以监督,由此可以说这项《标准》保持了较好的连贯性。各级各类学校将定期对学生开展体质测试,并向上级部门上报测试结果,这将使相关部门对我国学生总体的体质健康状况有很好的了解,此后便可以根据这些数据对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采取适当的干预措施,以求保持良好的体育锻炼方法,或是对某些不合理的锻炼方法进行干预。除有关部门外,家长和教师在了解了真实的学生体质健康情况后也可以更好地引导他们科学锻炼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而作为对自身最为了解的学生来说,通过测评数据再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可以最为清晰地洞察自身的优势和不足,这可以为其后面的努力方向做出引导,在一段时间的锻炼后再进行测试,将测得结果与上一次测试进行比较,还可以知道自己这一阶段的努力是否达到预期。
(七)可代表性和操作性原则
《标准》出台的最终目的是运用在实践当中。为此,制定时就要秉承可代表性和可操作性这两大原则。事实上,在相关测试内容和标准设计之初,研究人员就充分考虑到了可操作性的问题,这点可从测试项目的安排上看出来,这些测试都具备场地器材易寻,组织相对简单的特点。另外,《标准》中的测试项目均是在长期研究和经验汇总下确定的,可以说对于描述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是具备代表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