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器乐概述
(一)中国民族器乐的发展
民族器乐是中国民族音乐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歌、歌舞、戏曲、曲艺都要用器乐来伴奏,同时,它们又为器乐注入新的血液,推动器乐向更高、更新的境地发展。
我们的祖先在长期的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中,为人类创造了丰富的、有特色的中国民族乐器以及器乐演奏形式。浙江河姆渡文化遗址出土的骨哨、仰韶文化遗址西安半坡村出土的埙等,是目前所知的中国最早的乐器。
我国民族器乐的发展史可以推溯至远古时期。甲骨文中有关鼓、磬、埙、龠等的记载,指的都是原始社会时期的乐器。那时已经出现了用泥土制作的鼓和埙、用石头制作的磬、用芦苇竹节制成的龠和用动物骨头制成的骨哨。这些原始的打击乐器和吹管乐器能敲打或吹奏出简单的音调,伴随着人们唱歌和跳舞。这种歌、舞、乐三者结合的综合艺术,就是原始社会先民们的文娱生活。
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到了商代,钟、铙、铃、铎等铜制打击乐器,编钟、编磬、编铙等庞大的乐器系列相继出现。其中,湖北随县擂鼓墩遗址出土的战国时期的曾侯乙编钟是目前同类出土乐器中数量较多、规模最大、音域最宽、音律较准、保存较好的乐器,是我国十二音体系中最早具有半音音阶关系的一套完整的特大型定调乐器。
曾侯乙编钟整套共64枚,分上中下三层,上层纽钟19枚,分三组排列;中下两层为甬钟,45件,也分三组。编钟的总音域达五个八度,十二律齐备,钟上有2800多个错金铭文,记载了当时楚、齐、周、曾等国的各种律名、阶名、变化音名的对照情况,多数甬钟可发两个音。编钟的上层纽钟的律制与三分损益律相近,中层三组编钟的律制近似纯律,说明编钟采用的是复合律制。曾侯乙编钟是目前所见古代编钟最为庞大的一套,编钟的出土为研究战国时期的古代乐律提供了实物资料,标志着我国春秋战国时期的编钟音乐文化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周代以后各种管、弦、打击乐器发展已很齐全,根据当时制作材料的不同,将乐器分为八类:金、石、土、革、丝、木、匏、竹,称为“八音”,其中钟、铙等乐器属金类,磬属石类,埙属土类,鼓属革类,琴、瑟属丝类,祝、敌属木类,竽、笙属匏类,龠、箫等属竹类。当时“八音”的乐器共达七十多种。
汉唐时期,是中国历史上音乐文化发展繁荣的时期。始于秦汉时期的音乐机构——乐府,在汉武帝时最为兴盛,其规模最大时乐工达千余人。乐府的任务除了采集民间歌谣,加工、改编、创作民歌和府乐,还注重研究理论、演唱和演奏。乐府的产生起到了保存民间音乐的作用,促进了汉代民间音乐文化的繁荣。
随着汉唐疆域的扩大,丝绸之路打开了文化交流的大门。外域和少数民族音乐不断传入中原,中国乐器得到了丰富和发展,较有代表性的许多外域乐器有箜篌、筚策、胡笳、羯鼓、羌笛等,大大提高了中国器乐的艺术表现力,同时这些乐器在中国也不断被加以改良,其性能得到了发展和完善。
宋元时期,拉弦乐器开始流行,先是轧筝和奚琴,后奚琴发展成胡琴,到明清时又发展出多种不同的形制,逐步形成了今天这样的胡琴类乐器群。此外,弹拨乐器、吹管乐器、打击乐器也在全国各地广泛传奏,这些乐器为适应各种风格、品种、实际用途和音乐表现的要求,形成独奏、合奏、伴奏等各种器乐组合,并逐步发展、变化和完善。
近代流行的各种民族器乐独奏,丝竹、吹打和鼓乐等合奏,以及民族器乐重奏、大合奏等都是在传统的民族器乐形式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在新文化运动的推动下,中国民族器乐有了新的发展。以刘天华、华彦钩为代表的民族音乐家为发展民族器乐做出了重大的贡献。革命音乐运动兴起以后,聂耳、任光等音乐家热心改编和传播了一些民族器乐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大民族音乐工作者在民族器乐的整理、研究、改良等方面取得了不少成就。随着全国各地、各民族的器乐艺术互相交流、融合,我国的民族器乐有了浓郁的地方风格和独特的民族色彩,构成了今天丰富多彩、绚丽多姿的民族器乐乐坛。
(二)中国民族器乐的艺术特征
1.历史传统深厚
我国民族器乐有着悠久、深厚的历史传统。我们的先人经过长期的创造,为我们留下了多种多样、富有特色的民族乐器和器乐演奏形式以及大量优秀的器乐曲,并且积累了丰富的艺术经验。自古以来,民族器乐都伴随着人们的生活。歌唱和舞蹈,常需要器乐来配合;说唱和戏曲,器乐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民间婚丧喜庆、风俗节日活动中,器乐都起着显著的作用。它与人们同歌哭、共悲欢,真实地反映着人们的思想感情和审美趣味,为广大人民所喜爱。民族器乐是劳动人民音乐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是中华民族社会历史、精神文明发展的一个缩影。
2.乐器品类丰富
在数千年的历史中,我国各族人民一方面自己创造了多种多样的乐器,另一方面也善于吸收外来乐器,并按照自己的需要把它们改造和发展成自己民族的乐器。以仍在使用的民族乐器而论,据不完全统计也有二百多种。种类繁多的民族乐器,各有其不同的性能和色彩,它们是构成我国民族音乐丰富多彩的一个必要条件。
3.演奏技巧多样
民族器乐的演奏技巧受制于乐器本身的形制、构造、音域、音色等特点,并且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经过一代又一代的演奏家和音乐家的探索、琢磨而形成、固定、传承下来。这些演奏技巧根植于我国的民间音乐,在技巧的每一次拓展与改革的进程中,携带着民族器乐历史的印记。各种乐器的技巧,由于地区、民族、时代与演奏者的不同,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极其丰富的演奏技巧,具有多种独特的演奏风格与流派。例如,吹奏乐器的用指技巧就有飞指、指震音、历音、剁音、倚音、滑音、叠音、打音、颤音、赠音等十余种技巧;又如拉弦乐器的弓法技巧有运弓、长弓、连弓、分弓、快弓、顿弓、颤弓、抖弓、抛弓、跳弓、换弓等十多种技巧;弹拨乐器、打击乐器的技巧也是丰富多样。民族器乐演奏技巧的多样化决定了音响效果的多样化,为民族器乐表现各种音乐场景和音乐情感奠定了丰厚的基础。
4.曲调独具魅力
中国民族器乐的曲调优美、简洁明快,旋律雅致、自然流畅,飘逸悠远、意味深邃。古琴曲《高山流水》音调幽静,神韵深盎;《梅花三弄》移物言志,寄情于景;《春江花月夜》轻盈袅娜,宛然若飘;《蕉窗夜雨》淅沥透彻,晶莹如珠……
中国器乐曲的旋律多是以五声音阶框架为基础创作的,这种旋律与西方音乐相比,缺少尖锐的小二度和三全音,这种调式体系体现出柔和、清幽、静美、虚幻的特征。中国音乐的五声可能是受了中国哲学的影响,中国哲学源于阴阳五行学说。五行即金、木、水、火、土,与五声中的宫、商、角、徵、羽是对应的。这符合中国人的审美习惯和哲学原理。五声调式由于缺少七声调式中的半音关系,它的结构由此而显得独特,这一奇异的旋律框架是促使中国器乐有别于西洋器乐的最显著的文化特征。
中国人构建音乐的旋律与西方人完全不同,就在于运用了五声调式这一特征。当没有清角(4)与变宫(7)这两音后,中国的音阶呈现为五种调式形态,即宫调式的特征是主音上的大三度;商调式的特征是主音上的大二度及小七度;角调式的特征是主音上的小六度;徵调式的特征是主音上的纯四度和大六度;羽调式的特征是主音上的小三度和纯五度。这一特性主要是与五声调式宫、角之间发生的关系确定的。五声调式的另一大特征在于,缺少半音和三整音,以大二度和小三度构成“三音组”。这种旋律框架与西洋七声大小调截然不同,这就是中国器乐旋律独具魅力的真正原因。
(三)中国民族器乐的美学特征
中国民族器乐的美学特征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和”的精神
中国民族器乐讲究艺术表现的中和、简约、适度。因而我们可以在作品中感受到分寸感、统一感、谐和感,而不是一种戏剧性的夸张强烈对比。这与我国古代哲学的“天人合一、情景合一”的理念是一致的。
2.“虚”的意境
这是中国民族器乐在美感特征上的要求,含蓄而空灵的意境美是中国民族器乐的一种境界,无论是创作、表演还是欣赏,都讲究一种“韵”味。因此,中国民族器乐如同中国的写意画,是侧重写意的,其对韵味与心灵感受的追求超过对声音本身的追求。这在民族器乐独奏与小型合奏中显得尤为突出,如二胡独奏曲《二泉映月》描述了如泣如诉、如悲似怒的情感及对光明和理想的憧憬。相对而言,大型乐队则更善于景物描述与气氛烘托。(https://www.daowen.com)
3.“线”的形态
与西方音乐讲究和声、注重立体感不同的是,中国民族音乐更善于以旋律描述意境和形象,这就是中国民族器乐“线”的形态,这也是中西方音乐形态的一个巨大差异。
(四)中国民族器乐的演奏形式
民族乐器的演奏形式是指各种不同民族乐器的不同组合和演奏风格,其演奏形式主要有独奏、重奏与合奏,在每一大类下又分成若干类。
1.独奏
独奏就是一个人演奏某一种乐器,可以有伴奏。独奏乐中的古琴曲《广陵散》《梅花三弄》,琵琶曲《十面埋伏》《夕阳箫鼓》,古筝曲《渔舟唱晚》《寒鸦戏水》,唢呐曲《百鸟朝凤》《小开门》,竹笛曲《五梆子》《鹧鸪飞》,二胡曲《二泉映月》《良宵》,等等,曲风风格迥异,各具特色。
2.重奏
重奏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声部结合在一起的乐曲,它的每一个声部均由一人演奏。传统的笙与笛重奏、笛子重奏、唢呐重奏等乐曲,其织体写法一般都比较简单,多采用支声性复调织体写法。新中国成立后创作的重奏曲,织体写法丰富了,重奏的特点更强了,如筝、高胡、扬琴三重奏《春天来了》,管子、笛、筝、打击乐四重奏《空谷流水》,丝弦五重奏《欢乐的夜晚》等。
现代民族重奏乐是在充分发挥民族器乐的特有性能基础上,借鉴西洋重奏器乐的多声织体写作技巧,大胆创新,组织各声部的优化、结合,大大提高了民族器乐的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
3.合奏
由众多的人演奏多个乐器声部称合奏。在我国众多乐器齐奏同一声部(同度或八度音程关系)也习称合奏。合奏的乐队采用“吹、打、弹、拉”各类乐器,色彩丰富,音响丰满。合奏的形式多样,常见的体裁有管乐合奏、弦乐合奏、打击乐合奏、丝竹乐合奏、吹打乐合奏、民族管弦乐合奏等。
(1)管乐合奏
由笙、笛、管子、唢呐等管乐器合奏,常辅以打击乐器。
(2)弦乐合奏
由各种弦乐器合奏的“弦索乐”以优美、抒情、文雅见长,适宜于室内演奏。
(3)打击乐合奏
纯粹用锣鼓等打击乐器合奏的“清锣鼓乐”,音色丰富、节奏性强,能表现热烈红火、活泼轻巧等多样生活情趣。如民间流传的秧歌锣鼓、狮子舞锣鼓、安徽花鼓灯锣鼓、江南十番锣鼓、四川闹年锣鼓、湘西土家族的“打家伙”等。
4.丝竹乐合奏
丝竹乐是以某一两件弦乐器、管乐器为乐队组合核心,配合其他管弦乐器、打击乐器所组成的民间器乐合奏形式。如二人台牌子曲乐队中主要乐器为笛、四胡,江南丝竹乐队中主要乐器为笛、二胡,广东音乐乐队中主要乐器为粤胡等。丝竹乐队组合常用笛、箫、笙等竹制管乐器,以及二胡、四胡、琵琶、三弦、扬琴等弦乐器,有时还加用一两件打击乐器。当今流行的丝竹乐主要有江南丝竹、广东音乐、潮州弦诗、福建南音、二人台等。
江南丝竹是流行于江苏南部、上海、浙江西部一带的器乐曲形式,乐队以丝弦和竹管乐器为主,所以称为丝竹乐。乐器构成:丝——二胡、中胡、琵琶、三弦、扬琴、秦琴等;竹——笛、箫、笙;其他——板、板鼓、碰铃。
广东音乐产生和流传于广东珠江三角洲一带,内容包括粤剧、潮州音乐、小曲及地方性民歌曲艺等。广东音乐目前所用的乐器有高胡、扬琴、秦琴、洞箫、大阮、中胡等,以高胡为主奏乐器。
潮州弦诗是潮州民间丝弦和弹拨乐器演奏的小型合奏曲,当地称“弦诗乐”。潮州弦诗曲目来源广,大多为六十八板的古谱,有流行全国的《柳青娘》《八板》等,有中州古调传谱,也有当地民间小调、佛曲和各种地方戏曲音乐。潮州弦诗以二弦为主奏乐器,辅以椰胡、提胡(俗称大右弦)、扬琴、三弦琵琶、葫芦琴、皮琴等弦乐器,有时加用筝。弦乐器在乐队中占有很大比重,吹管乐器有洞箫、横笛,有时用大、小唢呐,打击乐器有小鼓、板、木鱼。
福建南音又称“南曲”“南乐”“南管”“弦管”。福建南音包括指、谱、曲三类。“指”是有词有谱和注明琵琶指法的大曲。“谱”是无词而有琵琶指法的器乐演奏谱。原有十三大套,后增至十六大套;福建南音十六大套“谱”,以“四”(四时景)、“梅”(梅花操)、“走”(八骏马)、“归”(百鸟归巢)四套最为著名。“曲”即“散曲”(亦称“草曲”),在福建南音中占有很大比重,约有千首。福建南音使用的工尺谱与众不同,是一种独特的谱式,以“X(尺字的俗写)、工、六、土、一”五字依次代表“宫、商、角、徵、羽”,采用固定唱名法。福建南音的乐队分上四管和下四管两种,上四管属丝竹乐队,下四管属吹打乐队。上四管又分洞管和品管两种不同组合。洞管——洞箫、二弦、琵琶、三弦、拍板五种。品管——品箫(即笛)、二弦、琵琶、三弦、拍板五种。下四管有南嗳(中音唢呐)、琵琶、三弦、二弦、响盏、狗叫、铎(木鱼)、四宝、声声(铜铃)、扁鼓,共十种,故又称“十音”。在惠安一带有用云锣、铜钟、小钗和笙的。
5.吹打乐合奏
顾名思义就是吹管乐器与打击乐器合奏的音乐,吹打乐是以管弦乐器(或单纯用管乐器)与打击乐器演奏并重的民间器乐合奏形式。
6.民族管弦乐合奏
民族管弦乐是指由新型综合民族管弦乐队合奏(简称民乐合奏)的音乐。广义地讲,丝竹乐队、吹打乐队(那些辅以丝弦的)都属于民族管弦乐队,只是规模较小。因早在汉代关于“相和歌”的记载中,“丝竹”与“管弦”二词并用。但新型民族管弦乐队的组合原则和规模,与传统丝竹乐队、吹打乐队都不尽相同,民族管弦乐队专指现代发展起来的新型综合性民族管弦乐队。
民族管弦乐队规模大,一般都在三四十人以上,由“吹、打、弹、拉”四组乐器组合而成,且“吹、弹、拉”三组又各自具有一套较为完备的高、中、低音乐器,能演奏多声部结构。所以这种新型综合性民族管弦乐队拥有丰富的乐器色彩,音响规模宏大。民族管弦乐队在初建和发展中。始终追求乐队交响化的表现能力,它是在我国各种传统民族乐队的基础上,借鉴西洋管弦乐队的组合原则和编制,通过不断地实验、改进而逐渐成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