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传统文化的概念与特征
(一)优秀传统文化的概念
中国传统文化是指中华文明经过五千年的演化而形成的具有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民族文化,是中国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表征。中国传统文化是在中国的疆域内,中华民族经过漫长岁月积淀下来的民族文化,并且被中华民族的世世代代传承并发展。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值得每一个中国人骄傲。与此同时,中国传统文化是发展变化的,与当今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紧密联系。
中国传统文化涵盖的范围很广,既包括诸子百家的学术研究、琴棋书画、传统文学,又包括语言文字、传统中医、民间工艺、中华武术、民风民俗、古玩器物、神话传说、音乐等。这些中国传统文化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对中国社会的发展广生了重大影响。
当然,中国传统文化受其时代的局限,自然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糟粕,所以我们需要传承和弘扬的内容是其中精华的部分,即优秀传统文化。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包含于中国传统文化的范畴内,是中国文化的重要内容,体现着民族精神的价值。这部分优秀文化在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起过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于现代社会来说也有其价值,从文化思想上来说,能够促进社会进步和民族发展。归根结底,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即在中华民族漫长的发展史中形成的、在促进历史的发展上发挥着积极推动作用并且至今仍具有重要价值的一类思想文化。比如,爱国主义精神、勤劳勇敢的品德、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克己奉公的人生态度等都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在历史发展中创造出来的精神财富,生生不息,代代相传。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征
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孕育形成了优秀的传统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产生于民族形成过程中,又反作用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显示出与世界上其他民族文化不同的一些基本特征,即重“和”重“人”与重“德”。
1.重“和”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儒家的孔子提倡“礼之用,和为贵”,“和”被视为儒家文化所追求的最宝贵的美好理想;道家的庄子把与人和称为“人乐”,与天和称为“大乐”,视“和”为道家文化追求的乐的最高境界。
“和”就是和谐。中华传统文化讲求的是人与人的“和”,即人类社会要和谐;人与自然的“和”,即人类与自己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环境要和谐。在作为中华传统文化载体的文化典籍乃至一些器物的造型设计上,“和”的思想随处可见。
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占有一定地位的我国古代最早的一部哲学著作《周易》中,就体现出这种注重“和”、追求“和”的宇宙观。以《周易》的观点来看,万物之所以能生成变化,是因为阴阳的相互组合观念相互作用的结果,如果这种相互作用的结果趋于平衡,那么自然界、人类社会或相互作用的对象就能获得和谐发展的根本条件,但如果这种阴阳相互作用的结果失和,就必然招致灾祸或失败。这自然要求人们凡事应关注一个“和”字。尽管《周易》对宇宙的观念中有着神秘的色彩,但它认为“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讲求“天人合一”,把包括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在内的整个宇宙视为一个和谐的生命统一体;认为事物内部相互对立的双方必须贯通、联结、趋和、平衡,事物才能顺利发展;认为对立面的和谐表现于不断运动、变化和更新的过程中,即所谓“刚柔相推而生变化”“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暑相推而岁成焉”。贯穿“和”、突出“和”的宇宙观极大地影响了传统文化,并成为其精神内核。(https://www.daowen.com)
在追求人生的和谐方面,古代的思想家,一是要实现个体生命与宇宙生命的和谐,即人生应当追求与自然界高度和谐统一的精神境界,而不在于与躯体同朽的功名利禄之类;二是强调以中庸为准则的处世哲学,即在处理各种面对的问题与矛盾的过程中,要避免“过”或“不及”这样两种失“和”的偏向,而保持一种恰当的、中庸的或者说“和”的态度来待人处事,以保持各种矛盾与关系的和谐统一。当然,这种中庸、“和”正如孔子所要求的“君子和而不同”。“和”是和谐,“同”是苟同,两者是完全不同的。“和”贯于待人处事中,是要积极地保持矛盾的和谐统一;“同”贯于待人处世事则不过是一种消极地维持矛盾的办法而已。正是由于中国古代这种重“和”的人生观,形成了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待人处事讲礼仪、讲谦恭、讲宽厚的品格,具有了崇尚和平的精神。并且中国传统文化中也特别推崇那些能实现政通人和、开太平盛世的贤君明主,因为他们在治理社会中实现了“和”的要求,创造了社会的和谐统一。
2.重“人”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中华传统文化贯穿着一个看重人和注重对人的研究的特征。周朝已有了“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之说。到了春秋时期,人们已经能做到把自然界看成一种与人相通、为人而存在的环境。“天”“地”“人”被并称为“三灵”,强调人是“万物之灵”,是天地的“心”,把人看成宇宙的中心和主宰。孔子的学说强调“仁”,也即强调“人”。因此,有人称孔子的学说就是关于人的学说。
中国传统文化重“人”的特征还表现在重家庭上,把家庭视为人一生活动的一个中心,把家庭和谐融洽的关系扩大而推广至社会、国家。之所以这样,客观上是因为中国古代建立在封建小农经济与宗法制度基础上的家庭是一个生产单位、教育单位,在家长或父母带领下,家庭成员一起劳作以求衣食之源。子女的教育主要从家庭内始开启蒙;祭祀祖宗以求避祸降福也主要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活动;遇纠纷由家长或族长来裁决是非。家庭、宗族成为一个小社会,是人安身立命的基础。于是家国难分、家国一体,要“治国、平天下”,先得“修身、齐家”。君被称为君父,臣自称臣子,地方官成了父母官,治下百姓自认子民,老师被尊为师,“天下一家”“西海之内皆兄弟”成了人们追求的理想的人际关系,“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也是由家庭关系推广于社会的。几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能稳固与发展,与传统家庭的地位、人们重视家庭的观念及传统文化对这种家庭关系、观念的推崇是有极大关系的。而传统文化对家庭及其稳固的重视是与它致力于社会、人生的安定与和谐一致的,仍然是一种重“人”的反映与体现。
3.重“德”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重“德”为一大特色。这种重“德”一方面强调要注重个人的品德修养,以实践道德的最高要求;另一方面强调以道德作为整个社会、整个文化立足的基础。
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推崇看轻物质亨受,追求道德修养与精神境界的升华,更进一步的要求是把个人的品德修养与实现理想社会的目标联系起来,使个人的品德修养成为一种首要的条件。“修身、齐家”不只是为了独善其身、独善其家,更主要的是为了去“治国、平天下”,把“修身”与“平天下”联系在一起,从而使这种道德行为具有了宏大的气魄。曾子说“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责任使然。孟子认为,有远大抱负的人、担当大任的人更应当刻苦磨炼自己的意志,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否则就会经受不住考验,因为“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此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还以道德作为基础,让道德观念渗透于各个方面,以道德观念为标准,判断世事的是与非。比如,将好的政治称为“德政”,将好的军队誉为“仁义之师”;文学上讲究“文以载道”;做人要重自我约束,“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等。这样,传统文化形成了以伦理为本位,辐射整个文化各个层次、各个领域的德的体系,对社会的引导力、凝聚力也大大增强。
尽管传统文化强调重视的“德”,有其历史、时代及阶级的局限性,但这一特征的积极意义仍然是显而易见的。它从人与社会、个体与群体的关系中揭示出一个质朴的道埋,即每个人都应当具有一种社会责任感,在个人与社会群体的关系中,社会群体的利益是高于一切的,个人应当在追求国家、民族最大利益的实现中去实现、完善、超越自我,这样才能达到人与社会群体的真正和谐。此外,传统文化重视“德”,以“德”作为基础,在保障整个社会的和谐安定,使中华民族始终保持稳固的大一统的心理中,发挥了独特的不可比拟的积极作用。这些都值得我们传承、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