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治疗
治疗的目的为降低HIV感染的发病率和病死率,减少非艾滋病相关疾病的发病率和病死率,使患者获得正常的期望寿命,提高生活质量;最大程度地抑制病毒复制使病毒载量降低至检测下限并减少病毒变异;重建或者改善免疫功能;减少异常的免疫激活;减少HIV的传播,预防母婴传播。
目前国际上共有6大类30多种药物(包括复合制剂),分别为核苷类反转录酶抑制剂(NRTIs)、非核苷类反转录酶抑制剂(NNRTIs)、蛋白酶抑制剂(PIs)、整合酶抑制剂(INSTIs)、融合酶抑制剂(FIs)及CCR5抑制剂。国内的抗反转录病毒治疗药物有NRTIs、NNRTIs、PIs、INSTIs以及FIs 5大类(包含复合制剂)。其中,核苷类反转录酶抑制剂(NRTIs)有齐多夫定(AZT)、拉米夫定(3TC)、阿巴卡韦(ABC)、替诺福韦(TDF)等;非核苷类反转录酶抑制剂(NNRTIs)有奈韦拉平(NVP)、利匹韦林(RPV)等;蛋白酶抑制剂(PIs)有洛匹那韦/利托那韦(LPV/r)、达芦那韦/考比司他(DRV/c)等制剂;整合酶抑制剂(INSTIs)有拉替拉韦(RAL)、多替拉韦(DTG)等;融合酶抑制剂(FIs)有艾博韦泰(albuvirtide)等。
1.成人及青少年抗病毒治疗 一旦确诊HIV感染,无论CD4+T细胞水平高低,均建议立即开始治疗。出现下列情况者需加快启动治疗:妊娠、诊断为艾滋病、急性机会性感染、CD4+T细胞<200/μL、HIV相关肾脏疾病、急性期感染、合并活动性HBV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在开始HAART前,一定要取得患者的配合和同意,向患者强调服药的依从性的重要性;如患者存在严重的机会性感染或处于既往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应待这些情况稳定后开始治疗。启动HAART后,需终生治疗。
初治患者推荐方案为2种核苷类反转录酶抑制剂类骨干药物联合第三类药物治疗。第三类药物可以为非核苷类反转录酶抑制剂或者增强型蛋白酶抑制剂(含利托那韦或考比司他)或者整合酶抑制剂;有条件的患者可以选用复方单片制剂。(https://www.daowen.com)
2.特殊人群抗病毒治疗
(1)儿童:HIV感染儿童应尽早开始HAART,如果没有及时行HAART,艾滋病相关病死率在出生后第1年达到20%~30%,第2年可以超过50%。
(2)孕妇:所有感染HIV的孕妇不论其CD4+T细胞计数多少或临床分期如何,均应终生接受HAART。首选方案为TDF/FTC(或TDF+3TC或ABC+3TC)+LPV/r(或RAL)。
(3)哺乳期妇女:母乳喂养具有传播HIV的风险,感染HIV的母亲应尽可能避免母乳喂养。如果坚持要母乳喂养,则整个哺乳期都应继续HAART。治疗方案与怀孕期间抗病毒方案一致,且新生儿在6个月龄之后立即停止母乳喂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