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经济不能混同于金融经济
虚拟经济无疑是金融的衍生物,金融是虚拟经济的基础。因为,虚拟资本是由金融工具演化而来的。在没有建立虚拟经济范畴前,虚拟经济属于金融活动的一个分支。或者我们可以把金融划分为“广义金融”与“狭义金融”。所谓广义金融,是指包含虚拟经济在内的资本运行的特殊方式;所谓狭义金融,是指除虚拟经济之外的资本融通活动。虚拟经济之所以有必要同金融分开,是因为金融属于实体经济范畴,它遵循实体经济运行规律;而金融衍生的虚拟资本活动已经逐渐脱离实体资本的约束,相对独立于狭义金融和实体经济之外,具有独立的“运行规律”。
金融的核心是跨时间、跨空间的价值交换,所有涉及价值或者收入在不同时间、不同空间之间进行配置的交易都属于金融范畴。金融学正是以这种跨时间、跨空间的价值交换为研究对象的。作为金融起点的“货币”,正是这样一个东西。货币把今天的价值储存起来,等到未来任何时候再把储存其中的价值用来购买。货币同时也是跨地理位置的价值交换,它解决了价值跨时间的储存、跨空间的移置问题,对贸易、商业化的发展是革命性的创新。因此,金融解决跨时间、跨地域的价值储存和对未来收益的索取问题。归结起来,金融有三个功能:(1)将收入转为资本。对于货币提供者而言,是价值储存和价值跨地点转移;对于货币需求者而言,可能将本身是属于“收入”的货币,当成资本使用。(2)由于收入转换为资本,在价值储存的同时,获得一个未来的收益,这个货币就有了双重功能:收入存储和资本化。(3)凭证书分期取得未来收益,因为这个转化的资本在实体经济中的收益是分期取得的。
但是,作为虚拟经济工具的虚拟资本却不储存价值,而是尽量在市场转手获取市场收益,同时把未来收益提前支取。它与金融活动方向相反。金融经济把现在的价值和收益转移到未来,把此处的价值转移到彼此;而虚拟经济把未来的收益和“彼处”的价值兑现。一个仅仅作为金融工具的所有权证书,它以利息、股息的方式获得报酬。金融资本的收益索取权是在未来的实体经济中分期实现的;而虚拟经济中的虚拟资本却将“未来收益”兑现,将未来收益转变成为“现在”的收益,一次性获得收益。由于未来收益是个未知数,现期兑现未来收益可能在未来得不到补偿,从而对未来经济造成不稳定性。而过多的兑现则可能让“未来的经济”提前冲击现期经济,从而给经济带来风险。更重要的是,这个对未来收益的提前支取为市场投机创造了条件,使其“异化”为投机的工具,成为财富转移,而不是财富“创造”的特殊经济活动。归结起来,虚拟经济也有三个功能:(1)将未来收益兑现;(2)将当期别人的收益当成未来的收益,即兑现的收益实为后期或者同期别人的虚拟资本购买的货币资本投入;(3)转移财富。将别人的投入作为“收益”,如果未来的收益得不到补偿,则先入市的收益实为别人的价值财富。(https://www.daowen.com)
可见,虚拟经济和金融经济在功能上没有共同点。如果说二者有联系的话,就是虚拟经济的工具——虚拟资本,最初也是表现为“对未来剩余价值一定比例的索取权”。但是,如果这个“索取权”不去兑现,它就不是虚拟资本。虚拟资本起源于金融工具,说明金融工具为虚拟经济的产生创造了客观条件。这是金融与虚拟经济的第二个联系。由于金融市场领域中每一个收入流可以被看作是对资本的回报,这就为“虚拟资本”找到一个新的赚钱机会。因此,虚拟经济内生于金融资本运动。从这个角度说,虚拟经济是资本主义经济金融发展到高级阶段的必然产物;同时,虚拟经济还是资本主义经济基本矛盾导致的生产过剩危机的一个必然产物:虚拟经济一方面可暂时缓和危机,延迟危机的发生,另一个方面,它又是新一轮更大规模危机的催化剂。
区分金融活动与虚拟经济的意义主要在于,为虚拟经济的研究找到一个确定的对象,为学术讨论提供一个共同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