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期刊的国际统一连续出版物条码
2000年3月29日新闻出版署颁布的《出版物条码管理办法》(新出技〔2000〕404号)规定:凡在中国注册并获准使用ISSN号的出版单位,必须办理和使用出版物条码。出版物条码是由一组按EAN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字符组成的表示一定信息的出版物标识。新闻出版署条码中心是全国出版物条码工作机构,负责审批出版物条码申请单,并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出版物条码软件。出版物条码软件统一由该中心制作,其他单位一律不得从事此项业务。
期刊出版单位申办条码的程序是,期刊出版单位先须到中国ISSN中心办理ISSN号,之后携带期刊登记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条码申请单,北京地区中央级出版单位向新闻出版署条码中心申办条码,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出版单位向所在地的新闻出版署条码中心地方分中心申办条码,条码中心收到条码申请单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条码软件的制作。
没有期刊条码的期刊或印有不符合质量标准条码的期刊不能上市销售。期刊条码是唯一性的,不能将一个条码在多种出版物上使用,期刊对该期刊条码享有专用权。期刊应按有关对条码的颜色、印刷位置的标准和规定印刷,期刊条码不能随便缩小,如使用缩小版的条码,须由条码中心制作缩小版的条码软件。
与中国图书使用的中国标准书号(ISBN)相比,中国期刊使用的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要简单些,在977(EAN为ISSN分配的专用前缀)之后,只有8位数字,前7位数字代表连续出版物,没有国别、语种等区别,最后一位数字代表检验码,其作用与ISBN校验位的作用是相同的。
EAN给ISSN的前缀为977,表示ISSN的条码比ISBN的条码复杂,主要是因为ISSN号比ISBN号少32位数字。
要想将ISSN变成13位的EAN码。就必须增加2位数字,即Q1、Q2,放在校检位的前面。根据有关规定,这两位数字由使用国自己定义,为此我国的国字标准自行制订。1998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国标准刊号(ISSN部分)条码》规定,Q1、Q2部分用来表示期刊出版年份。
如:2000年期刊的Q1、Q2部分表示为:00
2001年期刊的Q1、Q2部分表示为:01
为了区别一年之中一本期刊每个月的不同内容。比如,月刊要对每月不同内容加以区别,因此必须使用附加码S1S2。1—12月的期刊,要在S1S2部分有所区别,分别以01、02—12予以表示。如图:

1999年第一期

2000年第二期

2001年第三期(https://www.daowen.com)
各种出版周期不同的期刊也要按以下不同规定去表示S1S2附加码部分:
周刊:用出版周的序数来表示01—53。
旬刊:用出版旬的序数来表示01—37。
双周刊:用出版周的序数来表示02、04、06—53或01、03、05—53。
半月刊:用出版半月的序数来表示01—24。
月刊:用出版月的序数来表示01—12。
双月刊:用出版月份的序数来表示02、04、06—1201、03、05—11。
季刊;用出版月份的序数来表示01—12。例如:某期刊在三月份出版,S1S2附加码即为03表示。
半年刊、年刊:用出版月份的序数表示,01—12。例如,在某月出版,就用该月的序数表示。
特刊:用99—01表示。例如,第一期用99,第二期用98,以此类推。
应该注意的是,一般期刊的特别号,在申请时,期刊主管部分只允许一年出两次特刊。
对于期刊上条码印刷位置,EAN组织推荐了两种印刷位置,首先应选择将条码印在期刊封面的左下角,条的方向与期刊书脊平行,如不行可以与刊脊位置垂直。条码与刊脊封面底部的距离可参考图书的要求。

最后,谈谈中国期刊的版权页。期刊版权页,又称期刊版本记录页。根据我国新闻出版署2005年12月1日实施的《期刊出版管理规定》要求,版权页上必须刊载以下版本记录:期刊名称、主管单位、印刷单位、发行单位、出版日期、总编辑(主编)姓名、发行范围、定价、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广告经营许可证号等。为了使读者更清晰地了解刊物出版的全面情况,还可刊登刊物的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出版周期(刊期)卷、期和创刊年份等相关内容。期刊版权页相当于一份表明刊物身份的“履历表”,版权页应刊载在期刊的显眼、醒目的位置。因此,通常刊物的版权页与目次页刊载在一起,翻开期刊封面就能醒目地映入眼帘。版权页也可单独地刊印在期刊封底,使之与刊物封面上的刊名、卷、期遥相呼应。一般时尚生活、文艺、科普类等文化娱乐普及性期刊,以及常载有广告的刊物,多将版权页与目次页编排于一起,封底多用于刊登广告,或刊印与封面协调的图案;而严肃、庄重的学术、专业技术类期刊,及无广告业务的刊物,多将版权页刊载于封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