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期刊刊号、条形码、出版记录

第一节 中国期刊刊号、条形码、出版记录

中国期刊刊号是期刊(杂志)的标准化识别代码。刊号是“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简称。刊号由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和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两部分组成。中国期刊刊号分两种:一是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二是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这两种称谓,是按2001年11月1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批准颁布的《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GB/T9999-2001)文本,从2001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称谓。新称谓取代了1988年国家标准局公布的《中国标准刊号》(GB/T9999-1988)文本的旧称谓。旧称谓对这两个的刊号称谓是“国内统一刊号”、“国际标准刊号”。

按2001年的新规定,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结构式为CN XX-XXXX/YY,而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结构式为ISSN XXXX-XXXX。

目前中国期刊有两种:一种限于中国国内发行,一种国内外都可以发行。前一种只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后一种则既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又有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用于报纸、期刊以及连续性出版物。报纸如《河北日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为CN-13-0001。

中国国内发行的期刊在印刷中国国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CN)时,应当印在每期期刊显著的、固定的位置上,一般应印在版权页、目次页和封口下方。

可以在国内外一起发行的期刊,当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和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一起印刷时,前者印刷位置在期刊封面右上角、版权页或目次页和封口下方。

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独立印刷时,应印在封面的右上角、版权页或目次页。也可以同条码一起印刷。

国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CN)没有条码,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则有条码。这是因为1983年国际连续出版物数据系统中心ISDS(后改为ISSN)与EAN组织签署了协议,使得有ISSN号的出版物也可以使用EAN条码。

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nternational Standard Serial Numbering-ISSN)。该号由以“ISSN”为前缀的8位数字组成,可以简称“ISSN”。前缀与8位数字之间有半个汉字宽的间空。8位数字分为两段,每段四位数字,中间用半字线“-”隔开;其中前7位为单纯的数字序号,不反映连续出版物的语种、国别或出版者,最后1位为计算机校验码。其一般格式如下:ISSN XXXX-XXXX。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 Serial Numbering)。该号以“CN”(中国的国名代码)为前缀,由6位数字以及分类号组成,可以简称“CN号”。

6位数字由国家出版行政部门分配给连续出版物。前缀与6位数字之间有半个汉字宽的间空。6位数字分为2段,中间用半字线“-”隔开。前段2位数字为地区号,依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1999)中的数字码前两位给出;后段4位数字为地区连续出版物的序号(期刊可用的序号为1000—5999)。(https://www.daowen.com)

分类号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的基本大类给出,一般用1个字母表示;但工业技术类和文化教育类按二级类目给出,故用2个字母或者1个字母加一个数字表示。分类号置于6位数字之后,用斜线“/”隔开。

CN号的一般格式如下:CN XX-XXXX/YY。

中国期刊刊号的使用规则是:所有经过批准登记的期刊,不论其发行范围如何,均可分配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号;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则还有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和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可合在一起印刷,置于期刊面封右上角、版本记录页和底封下方。两号分两行印刷,其间以一横线隔开。

如:ISSN 1008-1798

CN 11-3950/D

两号也可分开印刷:

ISSN独立印刷时,应印于期刊面封右上角、版本记录页。可与条码一起印刷。

CN号独立印刷时,应印于版本记录页和底封下方。

刊号的分配原则是一刊一号。期刊无论是更改刊名或出版地,还是更改载体形式,都须重新申请刊号。而且不得用分配给期刊的刊号用于出版图书或出版其他出版物。

期刊可以将出版已满六个月的各期期刊汇总编成合订本出版。合订本须按期刊出版顺序装订,不得另行编排。期刊可以在正常刊期之外出版增刊(包括精选本、精华本、珍藏本),其内容必须是正刊的业务范围,必须与正刊的开本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