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理记录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表述确切,不可主观臆断。
2.护理记录应按照日期、时间顺序用蓝水笔书写,记录者签名。
3.护理记录基本书写顺序为:床号、姓名、诊断。如新入、转出、转入、死亡、危重者,则应用红水笔标记相应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