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经费分配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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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经费分配
有人可能说:有了科研经费的总金额,就可以让科学家自己在科研部门内部进行经费分配,不过在目前,科学家是否最善于判断发展科学的最好办法还是值得怀疑的。假如他们必须结合当时的社会需要来考虑科学发展问题,那么在经费使用上就肯定要比单单考虑科学内部发展为好。与之相反的意见——科学并不是应该遵照社会要求的质量和数量来购买的东西——当然也是同样错误的。目前造成科学工作的最大浪费的原因之一正是把科学当作一种商品看待的观念,亦即根据成果来付款的办法。这是商业时代的必然后果。正是这种态度,几乎从科学一开始诞生,就造成科学界那种特种的不诚实作风:科学家为了取得他自己认为极为重要的科研项目的经费,就假装说自己要把钱用于支持者可以获利的研究项目。刻卜勒说过:上帝为每一种动物提供适当的养料,他为天文学家提供了占星术。(https://www.daowen.com)
在开头,科学界和国民经济的代表的联席协商将会是困难的,因为要双方理解彼此的语言需要时日,不过正如已经在苏联发生的那样,对彼此利益说来,不久这种协商就会开始显得既自然又有必要了。这种协商不仅有必要包括来自科学院的科研工作代表,而且还要包含来自大学的代表,因为发展科学的任何规划都必然意味着培养适当人才并把他们分配到不同的领域中去。任何合理的科学经费筹措办法都会促成生物学和社会学的巨大发展。这个发展本身就要求对不同学科的学生人数和教学组织形式作相当大的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