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原因分析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2.2 原因分析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一是人们对水系、水域整体性认识不足,忽视占用局部水域对整体的影响,忽视局部变化引起总体功能变化。有的建设项目占用小河、细沟、漕斗、池塘等,认为影响不大,保护也不够重视。事实上,河网、水域是一个整体,具有系统性。根据“河流连续体”等理论,水域是一个从源头开始,流经各级河流的连续的、流动的、有生命的系统。在流经中发生着物理、化学、生物的变化,与周围的河滩、漕斗、死水区等水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还与河床土壤有机体保持联系。因此,水库、河流、湖泊、山塘等水域相互配套,动静结合,形成健康的、生态的水域是至关重要的。二是局部利益驱动。余姚市人均耕地较少,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推进,前几年每年3000亩土地建设指标远远无法满足建设用地要求,土地资源制约加剧,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尖锐。相对于水域保护而言,土地资源管理非常严格,处罚较重,因此当遇到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时,有些人便通过占用水域实施开发。三是缺乏水域有效管理和保护措施,特别是长效管理工作尚显不足。除了以上三条原因以外,很重要的一条原因是水域规划缺乏系统化、层次化。《余姚市水域保护规划报告》和《余姚市河道整治规划报告》,在水域保护和骨干河道建设上起到了重要主导性作用。但这两个规划是总体性的规划,其中市水域保护规划着重解决全市重点水域的保护规划;市河道整治规划主要解决了100条骨干和次骨干河道规划,尚有1400多条河道还未规划。因此,在市级综合规划基础上,需对水域保护规划进行细化,建立市级以下乡镇一级的规划与建设村级生态河道是十分必要的。(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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