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建设监理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3.3 建设监理制 2005年以后各县(市、区)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都委托了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但所委托的监理单位普遍存在没有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大部分地区委托监理单位只是一种形式而已,监理单位派出的监理员有部分是持有建设部门的上岗证,有些则根本没有上岗证;监理资料也因为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较低而不齐全、不完整、不及时。大部分地区监理未对施工单位的质量评定基础资料和评定结果进行平行抽检。(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