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与传播虚假新闻法律责任的免责情形
2026年03月16日
第四节 制造与传播虚假新闻法律责任的免责情形
法律责任的免除又称“免责”,是指根据法律本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但基于某种法定的客观情况,可以不必再承担法律责任。常见的法律责任免除情形包括:时效免责、不诉免责、诉辩交易免责、自首立功免责以及因履行不能而免责等[8]。当法理学上的重要理念法律责任映射到这里所讨论的主题时,我们也同样发现在理论与现实层面都存在着对制造与传播虚假新闻法律责任免责的情形。制造与传播虚假新闻之所以存在法律责任的免除条款,一方面展现了在追究虚假新闻法律责任方面的复杂性;另一方面也是法律正当性的正常要求。当然,按照一般法理学理论,对制造与传播虚假新闻法律责任的免责情形并不意味着该行为具有合法性。这些免责情形依旧为法律所不容许,同样是需要在虚假新闻综合治理中加以注意与并予以去除的情形。(https://www.daowen.com)
制造与传播虚假新闻法律责任的免除主要有民事与刑事两种免除情形,这两种免责情形既可能同时存在于一个案件中,也可能单独存在于一个案件之中,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刑事责任的免除情形并不必然导致民事责任的免除。制造与传播虚假新闻的法律责任主体如果不存在民事责任的免除情形必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这既符合一般法律责任原理,也是解决虚假新闻所引起纠纷的必然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