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践意义

(一)实践意义

对聋生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目的,在于培养他们的德、智、体、美、劳动技术等多方面融入社会的综合素质。对学生培养的目标是使残疾学生具有专业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使之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平等地参与社会、求职谋生,回归社会。这也是特殊教育学校培养聋生获得完整人格和幸福生活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