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告诉你的“秘密”受保护——谈未成年人的隐私权

不想告诉你的“秘密”受保护——谈未成年人的隐私权

【案例】今年14岁的小洁,经常在家里和父母吵嘴,旁人不知什么原因,后来知道,是因为她父母偷看了她的日记。

父母偷看小孩的日记对吗?

【评析】父母偷看小孩日记的做法不对,是违法行为,应予坚决纠正。

父母偷看小孩的日记为什么不对呢?因为法律规定,我国公民有隐私权;而且未成年人隐私权的法律根据还进一步体现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该保护法第30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https://www.daowen.com)

所谓“隐私”,就是私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知道的事实,也称生活秘密。包括个人生活习惯、曾经遭受的痛苦或不幸经历、生理疾病等等。如果隐私被他人揭露,往往会引起人的焦虑,愤怒甚至更为严重的后果。因此,我国法律规定:个人对其隐私享有保密不予公开的权利;任何人揭示或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就是侵犯隐私权的违法行为,应当负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年龄小,心理承受能力较弱,对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应该加倍尊重保护。本案中,小洁父母的行为,无论出自何种目的,都是不可取的,如果不加以改正,也许后果会不堪设想。

【操练】知行操练:

以前你的日记被父母偷看过吗?你又是如何处理的呢?今后你将会怎样处理类似事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