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血管病变风险因素管理

二、心血管病变风险因素 管理

(一)高血压及血压控制

1.筛查 糖尿病患者每次随访时均应测量血压,血压升高者应择日复查以确诊是否为高血压。

2.控制目标 如表4-4所示。

表4-4 糖尿病合并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目标

图示

3.治疗原则

(1)血压>120/80mmhg时,可通过改变生活方式来降低血压,包括减肥(超重或肥胖者)、控制高血压饮食治疗(DASH)(减少钠摄入和增加钾摄入)、适量饮酒及增加体力活动。

(2)血压≥140/80mmhg时,在生活方式干预基础上立即开始药物治疗。

(3)收缩压≥160mmhg时,必须启动降压治疗。(https://www.daowen.com)

降压药物选择时应综合考虑疗效、心肾保护作用、安全性和依从性及对代谢的影响等因素。降压治疗的获益主要与血压控制本身相关。供选择的药物主要有ACEI、ARB、钙拮抗剂、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等,其中ACEI或ARB为首选药物。为达到降压目标,通常需要多种降压药物联合应用。联合用药推荐以ACEI或ARB为基础的降压药物治疗方案,可以联合使用钙拮抗剂、吲哒帕胺类药物、小剂量噻嗪类利尿剂或小剂量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

(二)血脂异常

1.筛查 糖尿病患者每年应至少检查一次血脂(包括LDL-C、总胆固醇、甘油三酯及HDL-C)。接受调脂药物治疗者,根据评估疗效的需要可增加检测次数。

2.控制目标及治疗原则 2型糖尿病患者甘油三酯和HDL-C的控制目标分别为:甘油三酯<1.7mmol/L,男性HDL-C>1.0mmol/L,女性HDL-C>1.3mmol/L。

3.LDL-C的控制目标 所有下列糖尿病患者,无论基线血脂水平如何,应在生活方式干预的基础上使用他汀类药物,在进行调脂药物治疗时应将降低LDL-C作为首要的目标。

(1)有明确的心血管疾病,LDL-C的控制目标是<1.8mmol/L。

(2)无心血管疾病,但年龄>40岁并有一个或多个心血管疾病危险因素者(早发性心血管疾病家族史、吸烟、高血压、血脂紊乱或蛋白尿),LDL-C的控制目标是LDL-C<2.6mmol/L。

(3)对低风险患者(如无明确心血管疾病且年龄<40岁),如果患者LDL-C>2.6mmol/L或具有多个心血管疾病危险因素,在生活方式干预的基础上,应考虑使用他汀类药物治疗。LDL-C的控制目标是<2.6mmol/L。

(4)若甘油三酯>11.0mmol/L,可先在生活方式干预的基础上使用降低甘油三酯的药物(贝特类、烟酸或鱼油),以减少发生急性胰腺炎的风险。

(5)对于无法达到降脂目标,或对他汀类或贝特类药物无法耐受时,可考虑使用其他类型的调脂药物(如胆固醇吸收抑制剂、胆酸螯合剂、普罗布考和多廿烷醇等)。

(6)妊娠期间禁用他汀类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