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伪造市发改委公文被刑拘

两人伪造市发改委公文被刑拘

除了虚报工程量,海天公司前股东编制的项目报告书里还有触目惊心的公文伪造。其中,最明目张胆的就是伪造重庆市发改委的渝发改能〔2012〕626号批复。

记者看到,在这份标明为《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彭水县龙门峡水电站枢纽布置方案调整的批复》的红头文件里,市发改委向彭水县发改委批复:原则同意龙门峡水电站项目枢纽布置调整方案,项目装机规模由23MW调整为58MW。方案调整后,项目总投资在原方案基础上增加4.9亿元。

文件同时抄送彭水县海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公文落款时间为2012年12月14日。林志强从市发改委官方网站上查询该公文文号,无。委托律师到市发改委办公室查询,也无。

“这份伪造公文严重误导了我的投资判断,导致自己严重高估了龙门峡水电站的投资价值,使得我们8000多万元的投资可能打水漂。”2014年11月,林志强向重庆市公安局报案,市经侦总队介入调查。真相很快查清,该文件确系伪造,陈建兴和一位王姓副总因为涉嫌伪造国家公文,两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但刑拘28天之后,彭水县公安局以案发地在彭水为由,将案子接管,两位犯罪嫌疑人随后被彭水警方取保候审。

林志强说:“从此之后,案子就拖到今天已经4年,彭水警方一直不移交起诉,只称案件还在侦办中,让犯罪嫌疑人一直逍遥法外。”

“为何一个简单明了的伪造公文案4年久拖不决?”7月17日,重庆晨报记者赶到彭水县公安局,希望采访伪造公文案件调查进展,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婉拒了采访,称案件现正处在侦办关键时期,目前不方便透露调查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