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信用保险公司进行合作

七、与信用 保险 公司进行合作

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是买方信用风险保障,但缺乏保理业务中的应收账款融资、账款催收与销售分户账管理等功能。除了公司管理制度完善、融资渠道多、能力强的大公司外,一般企业通常需要的是融合风险保障和融资功能的完整服务,其中,不少企业进行投保的动机就是希望取得融资。因此,信用保险公司与保理商之间存在业务互补的空间,彼此互相推介或进一步共同营销都是扩大新客户来源的方式。此外,国外不少保理商会通过保险公司进行再保险,转嫁原本承担的买方信用风险。所以对于一些业务规模不能达到保险公司准入门槛的卖方客户,保险公司也会将其介绍给保理商来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