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2015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国发 〔2015〕52号) (以下简称“国务院52号意见”),部署从2016年1月开始,对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扩大到低收入家庭、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

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得到了各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大力推进落实,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制度建设创新发展,补贴发放稳步推进,受益规模快速增长,产生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到2020年底,全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惠及1212.6万困难残疾人和1473.8万重度残疾人,影响到约5000万—6000万家庭人口,有效持续改善了广大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状况。残疾人及其亲属切身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爱,成为助力困难残疾人脱贫攻坚的重要制度支撑。同时,也证明了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和标准等制度设计在现行条件下总体上是科学、合理、可行的。作为国家首次针对残疾人群体出台的特惠保障措施和专项社会福利制度,无论是在我国的社会事业发展历史上,还是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进程中,残疾人“两项补贴”都是一次重要制度创新,是我国残疾人社会福利从传统补缺型向制度型转变,从社会问题取向向社会需要满足取向转变的一次成功实践,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主要内容

1.补贴对象及补贴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需残疾人自愿申请,申请人需持二代残疾人证。审核采取“街道或乡镇初审、残联审核,民政审定,财政拨款”的形式。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

2.补贴标准及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按月社会化发放形式,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特殊情况下需要直接发放现金的,要制定专门的监管办法,防止和杜绝冒领、重复领取、克扣现象。残疾人“两项补贴”自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递交申请的当月计发,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统筹确定,并适时调整。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补贴类别和标准,以提高制度精准性、加大补贴力度。

二、政策发展历程

国务院52号意见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以及补贴的对象、标准、形式、衔接、申领、监管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基础,也为后续政策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

2016年,为了加强政策衔接,细化制度规定,民政部和中国残联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民发 〔2016〕99号),按照一致性、唯一性、对应性原则,明确了残疾人“两项补贴”与养老、离休、企业自主发放的相关补贴(补助、津贴)政策衔接要求,极大提升了政策操作性。

2018年,民政部、中国残联开发完成了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民政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还共同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全国上线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全国上线运行工作。“两项补贴”信息系统采取数据大集中方式管理,可支持部、省、市、县、乡五级的使用与管理工作,具备“两项补贴”申请、审核、发放、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并与残疾人口数据库实现共享共用,为实现全国“两项补贴”规范化申领、基本信息和数据的实时监测和动态管理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

2019年,为助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贯彻落实国务院52号意见关于“残疾人 ‘两项补贴’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统筹确定,并适时调整”相关要求,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统筹考虑当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调整及照护市场劳动力价格变化等情况,适时提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调整方案,提升“两项补贴”制度的保障水平,最大限度发挥兜底保障功能。

2021年,为落实总书记提供更加贴心暖心的社会保障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具体举措,民政部、中国残联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通知》,规定自2021年4月22日起,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在全国范围正式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将不受户籍地限制,实行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形式办理。“跨省通办”的实现,对适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有效服务残疾人口流动需求,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有重要意义,残疾人民生工作再添暖心实事。

三、“十四五”残疾人“两项补贴”完善和发展方向

1.进一步完善补贴范围和标准,坚持需求导向(https://www.daowen.com)

残疾人“两项补贴”作为一种特惠性福利,是针对具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因此识别符合条件的受益人是政策的前提。补贴对象方面,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对象是以国家统一标准为基准,以各地附加标准为补充。“十四五”期间,残疾人“两项补贴”覆盖范围要保证立足基本制度,在自愿申请前提下,确保低保残疾人应享尽享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应享尽享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在此基础上,探索合理扩大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范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要与最低生活保障等救助制度相衔接,覆盖范围由低保群体向低收入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群体延伸。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要与残疾人照料护理等服务相结合,覆盖范围向非重度智力、精神和其他残疾人延伸,积极与养老、长期护理等照护服务体系相衔接,形成解决残疾人长期照护困难的保障合力。

补贴标准方面,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代表受益者实际待遇水平,由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地方政府制定具体标准。“十四五”期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制定要在充分评估残疾人生活困难程度和长期照护需求的基础上,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既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又兼顾残疾人基本生活和长期照护需求。推动探索和健全分级分类分档补贴管理办法,提升制度公平性和精准性,补贴标准调整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和公示,做到应补尽补、应享尽享,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政策落实的重要评判标准。

2.完善申领程序和管理办法,坚持惠民便民

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发放和管理中的运用,不断拓展和创新残疾人获取政策信息和申办补贴的渠道,在充分尊重残疾人意愿的基础上,完善残疾人自愿申请和监护人等代办相关程序,构建主动发现、精准发放、动态监管的智慧补贴管理服务体系。落实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依托“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简化补贴申请受理环节,优化审核流程,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在人员、机构以及数据核对处理能力具备的前提下,探索将审核审定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实现“马上办、就近办、一地办”,使残疾人获得更加便捷有效的政务服务。

3.构建精准动态管理机制,提高政策科学规范化水平

一是把好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关。残疾人证的把关和管理,关系着残联的公信力,也决定着“两项补贴”等惠残助残政策能否精准实施到位。“十四五”期间,残联组织要在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办理和管理上充分着力,特别是在保证“跨省通办”的新要求新挑战下,进一步严格残疾人证发放和退出动态管理,做好残疾人证管理与各项惠残助残社会保障、福利措施的衔接。对于残疾人证申领、换发、核发、到期等变动情况,要明确各类情况下补贴发放管理办法,提前通知残疾人,避免给残疾人造成损失。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及时换证的,可设立一定的过渡期。

二是健全补贴进退和复核机制。探索研究残疾人“两项补贴”与残疾人证、低保、低收入、殡葬火化、卫健死亡人口、户籍迁移、社会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伤残抚恤、监狱服刑、养老、孤儿、离休等相关数据的衔接比对机制,逐步解决数据更新、数据共享不及时影响补贴精准发放的问题。鼓励各地探索开展生存验证等功能,畅通补贴进退机制,提高补贴发放精准性。

三是加强补贴发放动态监管。完善补贴进退管理机制。对于新申请补贴的残疾人,符合条件的应在申请当月计发补贴,对于主动申报、数据比对、生存验证等应退出补贴的,要依据工作实际情况及时退出并做好解释工作。探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智慧监管服务体系,运用数据比对开展大数据动态监测,建立补贴监测预警机制,努力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户,实现补贴应享尽享、应退则退。完善补贴发放使用情况公开机制,在保障残疾人隐私的前提下,充分接受各界监督。

4.做好政策衔接与宣传引导,提升残疾人获得感

充分运用多种媒介、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帮助残疾人及其家属知晓、理解、掌握政策,并及时协助有需求的残疾人办理补贴申请。要按照国务院52号意见要求,细化和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与已有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政策的衔接办法,特别是与医养结合、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补贴等与照料护理关系较为密切的相关政策的衔接,坚持统筹政策衔接,形成保障合力,构筑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对于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的补助范围、目的、方式等一致或有重合,需择高申领补贴等情况,要加强政策解释工作,取得残疾人的理解和支持。要以“两项补贴”的生动实例宣传好党和政府“格外关注、格外关心”残疾人的为民情怀和“弱有所扶”的坚定立场,让广大残疾群众一直能够听到、看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为残疾人服务的初心使命。

(李凌之供稿,张新龙审订)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