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基础:耦合经验理论与本土实践

(三)学术基础:耦合经验理论与本土实践

回顾我国地方法治建设历程,专家参与地方立法的制度实践最早可追溯至1984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设立的法制建设顾问制度,网罗了王家福、巫昌祯、高铭暄、江平等十位国内顶尖的研究专家。其后专家在地方立法活动中的角色愈发多元化,或是作为咨询顾问,如1994年济南市成立立法咨询委员会,1998年重庆市聘请立法咨询委员;或是组织研究机构,如1993年青岛市成立地方立法研究会,2003年湖北省成立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或是聘为立法助理,如2002年深圳市聘请首批兼职法律助理,2003年重庆市首位立法助理上岗。[24]时至今日,专家参与地方立法已然不是新鲜事物,其参与主体也不仅限于象牙塔中知识渊博的教授学者,还包括经验丰富的实务工作者,其参与范围也从地方立法的论证、审议环节延伸到立法项目规划、前期立法调研、立法草案起草、后期立法评估等全部过程。

以专家个体为视角,虽然其在地方立法中的角色名称有所不同,但是参与基础仍是以个人专业学识、实践经历为底座,其参与地方立法的过程乃是理论联系实际,将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相统一的过程。以专家参与地方立法调研为例,立法调研是治国理政经验在立法领域的要求和体现,专家作为参与地方立法调研的主体之一,唯有将所学理论同所察实践相结合,才能够真正了解本地最为真实、最为迫切的立法需求,所起草的立法草案才能够符合本地实际,锚定地方特色立法在立法体系中的坐标,具有可行性和生命力。[25](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