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6 接地与防雷

3.2.6 接地与防雷

1.安全要点。

(1)相线、N线、PE线的颜色标记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相线L1(A)、L2(B)、L3(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禁混用和互相代用。

(2)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并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3)配电箱的金属箱体、施工机械、照明器具、电器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等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与保护零线的连接应采用铜鼻子连接。

(4)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5)若机械已做防雷接地,其电气设备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重复接地,机械的防雷接地可与其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6)当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大型拌和机、龙门架等机械设备,钢制脚手架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等金属结构,被安置在空旷地带且处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以外,以及设备高度在12m以上时,应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

(7)施工现场内的搅拌站应做重复接地,其PE线的重复接地与机体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防雷装置的接闪器(避雷针)应设置于其最顶端,接地装置宜采用镀锌圆钢或焊接钢管制成,圆钢直径应不小于16mm,钢管直径应不小于25mm,长度应为1~2m。

(8)机械设备或设施的防雷引下线宜采用圆钢或扁钢,亦可利用该设备或设施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

(9)防雷装置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装并出具报告。

2.安全设施。

(1)在隧道等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环境下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2)不得采用铝导体做人工接地装置的接地体或地下连接线,顶部埋深应不小于0.8m,应优先采用水平接地体。水平接地体宜采用扁钢或圆钢;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应采用螺纹钢材;角钢厚度应不小于4mm,圆钢直径应不小于10mm,钢管壁厚不小于3.5mm。角钢制作的人工垂直接地体如图3-7所示。接地装置所使用的圆钢、扁钢、角钢、钢管均必须镀锌。接地电阻测试仪如图3-8所示。

图3-7 角钢制作的人工垂直接地体图

图3-8 接地电阻测试仪(数字式钳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