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7 电动机械及手持电动工具
2025年09月26日
3.2.7 电动机械及手持电动工具
1.安全要点。
(1)作业人员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或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金属外壳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时,其金属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得少于2处;其开关箱和控制箱应设置在作业场所外面。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严禁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2)混凝土搅拌机、插入式振动器、平板振动器、地面抹光机、水磨石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任何破损和接头。水泵的负荷线必须采用防水橡皮护套的铜芯软电缆,严禁有任何破损和接头,并不得承受任何外力。盾构机械的负荷线必须固定牢固,距地高度不得小于2.5m。
(3)对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呈现可见电源分断点后,关门上锁,悬挂维修标示牌。
(4)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其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发电机式直流电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应消除可能产生的异常电火花。交流电焊机械应配装防二次侧触电的保护器。
(5)具有正反向运转的电动建筑机械的控制装置中,控制电气应采用接触器、继电器等自动控制电器,不得采用倒顺开关作为控制器。
(6)所有开关箱的漏电保护器应满足本指南的规定。
2.安全设施。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