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生态文明与生态美学
自2007年党的十七大以来,“生态文明”无疑是我国社会生活中出现频率较高的关键词之一,学术界对于这个术语的理论内涵也进行了大量讨论,目前也基本上达成了共识。比如,吴斌先生在他为“生态文明丛书”所作的总序“引领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中指出,“生态文明”所要超越的对象是“现代工业文明”,所要克服的人类困境是“生态危机”,建设生态文明的努力方向是“以生态学规律为基础,以生态价值观为指导,从物质、制度和精神观念三个层面进行改善”[1]。(https://www.daowen.com)
笔者基本上同意上述表述和界定,但是,也还有一些不同看法,根本分歧在于如下一个问题:能否将“生态文明”与“生态文化”相等同?在笔者看来,如果我们不加辨析地将“生态文明”等同于“生态文化”,将会产生如下三方面的理论缺陷或困境:(一)因为混淆了“文明”与“文化”两个不同的概念而忽略了“价值观”这个文化哲学关键词;(二)大大削弱了“生态文明”这个术语所包含的对于“生态危机”的批判色彩;(三)严重遮蔽了“生态文明”这个术语所包含的“生态价值观”的意义。下面依次进行讨论,从而阐述笔者从“文弊”概念出发来理解“生态文明”的学术立场。在此基础上,本章初步考察一下生态文明理念对于生态美学研究的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