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现状分析
中国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的发展大致经历四个阶段[1]。第一阶段为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初——萌芽阶段。《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教师进修工作的通知》(1959年)、《高等学校教师进修暂行办法》(1965年)等文件提出了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高校教师到师资力量较好的高校进行进修,该阶段的进修主要采取助教方式,新入职教师由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教授带领,协助编写讲义部分章节、听课、批改作业并讲述部分课程。第二阶段为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期——恢复发展阶段。改革开放初期,高等教育恢复办学,学生数量大增,促使更多的大学生毕业后留校任教,有关部门开始重视高等教育质量问题,《全国重点高校接受进修教师工作暂行办法》(1980年)、《高校举办助教进修班的暂行规定》(1984年)等文件均在这个时期颁布,1985年北京和武汉两个国家级高校教师培训交流中心应运而生。依托两个国家级培训交流中心,协同全国六所高等师范院校师资培训中心,以省级重点高校和学科为基地的全国高校教师培训体系初步形成。第三阶段为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稳步发展阶段。《关于加强各级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建设的意见》(1992年)、《教师法》(1994年)和《普通高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1996年)对教师进修或培训做出了制度上的规定,并首次提出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第四阶段为1997年至今——规范发展并全面实施阶段。1997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后文简称“细则”)和《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后文简称“纲要”)对各高校岗前培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指导意见,是中国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制度化的标志。《关于开展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1998年)的颁布补充了《细则》和《纲要》,充分体现了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至此,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在国内各高校全面展开。
目前,中国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的指导文件为1997年颁布的《细则》和《纲要》。《细则》指出:“青年教师岗前培训一般由省级培训中心统筹安排,对新入职教师进行集中培训,修读高等教育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课程;以集中授课为主,可采取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课堂教学实践或讲评等形式;总学时不低于110学时;考核以闭卷考试为主,兼顾学习作业和教学实践锻炼等方面。”《纲要》对以上四门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内容和教学建议(包括教学内容的处理、教学时数分配、教学形式)进行了系统并具体的说明。
在《细则》和《纲要》的指导下,通过青年教师岗前培训,高校教师在了解教师职业特点和要求,熟悉高等教育法规,掌握高等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方法和技能,提高职业师德素养等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和大学教师专业化发展要求的提出,岗前培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课程设置受到质疑[2]。
1.青年教师参加岗前培训功利性日渐凸显
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的开展目的是使青年教师“了解教育法规的基本知识,树立依法从教观念;了解高等教育学基本理论,掌握从事高校教学等工作的基本知识;掌握高校教育工作中所必需的心理学知识,提高教育教学工作技能及水平;明确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意义,提高思想道德认识。”岗前培训原本旨在使青年教师能够更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提升相应能力,但由于《细则》和《教师资格条例》中纷纷将岗前培训考试合格与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产生关联,令青年教师“参加岗前培训就是为了通过考试,就是为了拿到资格证书”的观念越来越固化,参与培训的功利色彩越来越浓[3]。
2.培训课程设计重理论学习,轻能力培养(https://www.daowen.com)
《细则》中要求开展的高等教育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四门课程具有浓厚的教育学学科特点,理论知识设计完善、扎实,但该四门课程的设置无法满足新教师走上讲台所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此外,虽然《纲要》中对四门课程的教学方式进行了系统并具体的建议,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课堂教学实践或讲评等形式多样,但各省在落实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时存在较大差异,总体表现为重理论学习,轻能力培养。以北京市为例,目前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对青年教师岗前培训课程内容的安排为:除《细则》规定的四门课由北京市高等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统一进行网络授课外,增加了“大学教学技能”,该课程由各个高校自行组织,五门课程总学时数为136学时。如表1所示。虽然该课程安排已经对原有体系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良,“大学教学技能”课程的增加对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但从学时数来看,四门理论课程学时数占总学时数80%以上,大学教学技能学时数只占20%以下。相对理论学习而言,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等能力的培养方面占比仍然较低,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表1 北京市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课程安排

数据来源: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3.考核机制不够完善
岗前培训缺乏一个能够综合评价理论知识掌握水平和教学实践能力并具有可操作性的考核机制。虽然《细则》中要求考核兼顾学习作业和教学实践锻炼等方面,但鉴于具体工作开展困难,目前绝大部分省市采用闭卷考试,且考点主要涵盖四门课程的理论知识部分,教师们反映考前复习基本靠机械记忆,缺少实践能力的考核。一项调查显示,高校新入职教师认为考试无必要的占51.8%,仅有23.4%的新教师认为没有其他更好的方式,考试也是必然的;而新教师所期望的考核方式分别为教学实践(62.1%)、书面考试(37.0%)和平时表现(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