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建及工青妇工作
【党组织战斗堡垒】 2018年,市局机关党委印发《关于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成立市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落实《市局机关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开展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内容。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党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完善符合辅警特点的党员教育管理模式。实行到期换届选举,严格党员日常管理,做好党员发展、管理等工作。是年,市局发展党员27名(其中事业编党员3名、辅警党员5名),批准预备党员转正32名。
【“党建争强”三年攻坚行动】 2018年,市局机关党委印发《推进“党建争强”三年攻坚行动方案》,明确5部分17项攻坚任务,落实28条主要措施的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和完成时限。制定《关于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政工干部服务保障公安机关“六争攻坚、三年攀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全市公安政工部门全力服务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推进“攻坚见行动、岗位建新功”活动。开展“一旗一徽一廊一栏”建设、“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亮岗位、亮职责、亮承诺”等活动,实施党建亮显工程。开展“全员到一线、全力助攻坚”“走亲、解忧、问效到一线”“摸实情、找短板、出对策”行动,推进“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
【党建工作】 2018年,市局机关党委印发《关于加强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市公安机关战时思想政治工作规范》《全市公安机关战时表彰奖励工作办法》,举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准确领会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专题报告会,开展党内评优评先和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活动,评选15个先进基层党组织、40名优秀共产党员、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优秀纪检工作者和29家五星级基层党组织。开展“千名支书讲党课”“百名处长话攻坚”活动,1人获全市“书记讲党课”比赛第三片组一等奖。
【巡察评议工作】 2018年,市局机关党委制定《市公安局配合做好市委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推进第十轮民主评议机关活动和第十一轮市级文明机关创建工作,开展专题教育整顿、大走访、公安宣传、警营开放等活动,加强队伍管理,严明纪律作风,规范执法执勤,密切警民关系。
【党组织工作】 2018年,市局机关党委健全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在职党员民警每年活动经费1000元,开展党组织生活日活动;组织党员观看“两学一做”优秀教育影片。开展纪念建党97周年“七一”系列活动,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干部及星级党组织评定工作,举办市局机关微型党课比赛、辅警党史知识竞赛和全市公安机关党建课题调研评比、党建业务技能比武、“万名党员上讲台”等活动。
【工会工作】 2018年,市局工会委员会创建先进“民警职工之家”,市局工会被授予“2016—2017年度省级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团组织工作】 2018年,市局团委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1人获“省优秀团员”称号,2人被评为宁波市“最美90后”。承办2018年度全市公安系统“行行出状元”特警职业技能大赛,6人获评2018年度宁波市青年岗位能手,8个集体获评市级青年文明号,4个集体获评市级青少年维权岗。
【“巾帼建功”创建活动】 2018年,市局政治部加强巾帼文明岗创建规范化管理,健全常态化检查指导和申报工作机制,市局巾帼志愿服务队被授予2018年度市志愿者服务工作委员会最佳志愿服务组织,市局交警局车辆管理所被全国妇联、公安部授予2018年度全国巾帼文明岗;3人被市巾帼建功小组评为宁波市巾帼建功标兵,1人被宁波市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评为优秀女职委干部,1人被宁波市总工会评为宁波市五一巾帼标兵。